综合管理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教育部《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高厅〔20202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教防控办函〔20201号),我校于202027日发布了“关于调整2019-2020学年第2学期本科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采取了相应措施,确保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在线教学组织和管理,根据213日上午省教育厅视频座谈会和2月14日学校防控教学工作组视频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操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经研究,现就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提出如下补充要求。

1.二级学院要根据教师、课程、学生等实际,坚持一院一策”,合理制定疫情防控期间教学方案,合理确定在线教学课程及平台。加强分类指导,不能强行要求所有教师进行录播或直播,除在线课程外,教师可通过电话、钉钉、微信、QQ、邮件、短信等多种方式,引导学生自主学习。

2.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调动系(课程组)及教师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网上教研活动,梳理整合教学内容,优化课程教学计划,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和进度,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与正常开学教学衔接。教师要告知学生本学期总的教学计划和近期主要学习任务及要点,不能仅简单地把学习资料发给学生。

3.为服务学生就业需要,学院可结合自身实际,优先安排毕业年级开展在线教学,强化毕业论文(设计)远程教学指导,尽可能保证毕业生按期毕业。

4.加强对在线学习存在困难学生的关心关怀,对生活困难等特殊群体以及因疫情、交通等原因要推迟返校的留学生,学院要尽量给予帮扶,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学业指导,并加强正式开学后的线下个性化辅导。

5.支持学院开展网上在线教学培训,帮助教师转变教学理念,适应新型教学环境、掌握在线教学技能、提高在线教学效果。

6.加强在线教学质量监控。各学院要与课程平台建立教学质量保障联动机制,充分利用大数据分析,了解教师、学生在线授课和学习情况。教师要保持与学生的日常联系和学业指导。教学督导和评价部门要加强在线教学工作督促检查。

7.严把意识形态安全关。各学院要严格在线教学纪律要求,强化对课程内容的监管,有效防范和制止有害信息传播,保障在线教学运行安全。


教务处

202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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