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学校教学安排,期末集中考试时间两校区统一为第18-19周(2023年6月19-6月28日)。为便于安排后续工作,考试安排需提前于第11周公布(5月4日-5月6日),请各学院将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的所有课程进行统计、安排,并按本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报教务处,交教务处备案的书面稿须由各单位教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分散考试时间由各学院根据课程结束时间自行安排并提前通知到相关老师和学生。
一、教务管理系统内考核、考试方式、考试时间段的设定:
各学院对照开课计划确定集中考试课程,于第8-9周(4月10-19日)进入新教务系统分别将考核、考试方式、考试时间段等设置完毕。期末集中考试课程的考试方式设置为“集中”,分散考试课程的考试方式设置为“分散”,并按校区提交集中考试课程书面稿到教务处备案(备注栏注明小和山校区和安吉校区)。
二、课程考试的设置要求:
期末集中考试周内主要安排公共基础课、小和山校区第16周结束的四统一等专业基础课的考试,原则上要求每个年级、每个专业安排3门课程在集中考试段;需要安排上机考的考试课程以分散考试方式,由学院提前与相关机房联系,自行安排考试时间地点。
2、所有任选课、校选课(C类外语的大学英语等除外)等均由各开课学院安排分散考试,其形式可以是随堂考或分散考。
3、对期末考试安排有特殊要求如专业基础课、某两门课号不同的课程、因课程停开而安排重修学生参加其替代课程,随堂听课的重修任务等必须排同一时间考试;对期末考试场地有特殊要求如必须安排在听力教室、多媒体教室等,务必以书面形式附于集中考试课程书面稿之后报教务处。
4、分散考试的期末考试课程由各学院进入“校园信息平台--考试管理”模块,将其考试方式设置为“分散”,排考须在第十五周前完成,考试须安排集中考试周之前。
三、采取诚信考试模式
根据学校《浙江科技学院关于印发诚信考试规定(修订)的通知》(浙科院教〔2017〕48号)文件之“诚信考试的范围:原则上期末集中安排的考试均实行诚信考试(安吉校区和小和山校区)”规定。要求各二级学院召开诚信考试动员大会,辅导员、班主任、任课老师等分赴班级大力开展诚信考试宣传,确保诚信考试工作的顺利开展,全体同学以班级为单位举行诚信考试主题班会,全班学生每人在《浙江科技学院诚信考试考生承诺书》上签名。
四、留学生考试
鉴于后疫情时期的教学安排以及部分留学生因后疫情原因无法返校的实际情况,留学生的考试安排如下:
1、本学期返校学习的学生:期末考试与校内学生相同,按常规的诚信考试要求进行线下纸质考试,期末分散考试由二级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2、本学期未返校且按时线上听课,符合参加考试的学生,参照2021-2022-2期末考试线上考试安排,考试方式采取线上诚信考试。
(1)考试时间段第18-19周(2023年6月19-6月28日),各课程具体考试时间由任课老师与学生商定。
(2)线上考生签署“浙江科技学院线上考试个人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详见附件一),由二级学院、国教学院协助将承诺书电子版发送至考生,由学生本人签名后发回其所在学院备案,考试时间内家长辅助进行监考(有条件情况下)。
(3)由二级学院组织相关任课教师重新命题,并在blackboard平台(操作方法详见附件二)上或任课教师选定并已报教务处备案的的其他线上测试平台进行测试。各课程的任课老师需于6月5日前备好试题并按要求导入Blackboard平台或自行选定并已报教务处备案的线上测试平台。考虑到在线考试的特殊性以及疫情防控的影响,在线测试的平台及方式不做统一限制,可以在确保考核效果的前提下,探索课程考核改革,采用开卷考、论文、BB、雨课堂、超星等多种形式进行线上考核,同时可适当调整平时成绩占比,相关考核调整需经过开课教学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同时在试卷分析后附一份情况说明)。
(4)改变考核方式需经过开课教学单位主管领导审核。
(5)命题原则:以开放性、主观性试题为主,减少记忆性、信息性的题目。
(6)期末线上诚信考工作由二级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并报教务处备案。
(7)原则上留学生不能申请缓考,后疫情影响及特殊原因除外。
(8)学校blackboard平台管理员:贾瑾老师qq:8 5 2 5 0 9 6 1 3
五、注意事项:
1、课号不同的课程要求排同一时间段(同一份试卷)的考试时,应符合一定条件,至少总课时、学分、大纲均要一致。
2、期末集中考试安排后,原则上不再变动,请提前做好相关工作。
3、分散考试须在第18周的集中考试周之前完成,如分散考试时间安排在集中考试周的,系统将不能判断出学生是否与期末集中考试冲突,请大家注意尽量避开或直接设置为集中考试。
4、第9周的4月22日、第13周的5月20日、21日,第16周的6月17日分别是计算机等级、口语、外语等级考试时间,为避免冲突请务必不要安排任何考试、答辩等。
5、各学院将参加换证考的学生汇总后,于第15周(5月29日-6月2日)提交教务处。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