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

关于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第二实践学期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实践环节的教学工作,做好第二实践学期的实习、管理及实习资料的归档工作,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1、各学院要成立实习领导小组,由主管实习的教学领导担任组长。领导小组的职责为:制定实习计划和实习大纲,审定实习任务书和实习单位;确定实习指导教师人选和实习小组,安排实习前的思想动员和安全教育等。实习大纲、实习计划和实习任务书指导教师和学生每人一份,学院留存一份。实习大纲、实习计划和实习安排汇总表(初表)送教务处一份(实习后一周内)。

2、学生第二实践学期课题与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最好能相对一致,指导第二实践学期与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师最好能相对一致,各二级学院对提供的课题,严格审查、把关,确保选题符合要求。

3、工科、经管类专业学生须完成5000字的实习报告,文科、理科类专业学生须完成3000字的实习报告。为了加强学生外语应用能力,每个学生在实习期间应完成1万字符的外文技术资料文件的翻译或者完成1千字符的实习报告的英文摘要。

4、 实习中,指导教师要到实习点进行指导、检查,填写指导教师实习检查表,并要把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所在学院。二级学院也要及时去实习点了解、检查学生实习情况,掌握实习动态,并填写二级学院实习检查表。

5、 实习结束后理工科的考核方式以答辩为主,其他学科的考核方式既可以用答辩方式,也可以用其他方式进行。以答辩方式进行考核的学院要成立35人组成的答辩委员会,主持实习答辩和成绩评定,下设由34人组成的若干个答辩小组。实习答辩应有统一答辩要求和评审标准。考核学生的实习成绩按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进行评定。实习成绩学院留存一份,并要录入到学校的“高校现代教学管理信息系统”(实习结束三天内)。

6、 实习结束后,学院的实习总结和浙科院第二实践学期实习安排汇总表(有成绩)报教务处一份(实习结束后一周内)。

7、 第二实践学期结束后,将评出优秀指导教师、优秀学生和优秀实习小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8、 第二实践学期的其他要求请见“浙江科技学院关于两个实践学期教学工作的规定(浙科院政[2007]114号)”。

教务处

20101011

关于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第二实践学期工作的通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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