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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科院党办〔200715

浙江科技学院党委办公室 院长办公室

关于印发领导干部听课制度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二级学院、直属单位、机关各部门:

经学校同意,现将《浙江科技学院领导干部听课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071119

浙江科技学院领导干部听课制度

学校各级领导深入教学第一线,深入课堂听课是提高教学质量,及时了解和掌握课堂教学的基本情况的重要途径,对促进我校教风、学风建设,维护教学秩序有着重要的作用。为确保领导干部听课工作的经常化和制度化,特修订本制度。

一、领导干部听课或检查实验(实习)次数要求

校党政领导 每月1次;

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 每月12次;

教务处负责人 每月2次;

二级学院(部)党政领导 每月12次;

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 每月2次;

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每月1次。

二、听课宜按月进行,不搞集中突击,每次听课至少一课时。

三、每次听课或检查实验(实习),不必事先通知有关教师,但应做好听课记录。

四、每次听完课后应及时向有关教师、部门反馈听课情况,及时解决问题。

五、各二级学院(部)及相关职能部门每学期末要做好本部门领导干部的听课情况汇总,并报教务处备案;每学年末要收集好本部门领导干部的《听课记录册》。

六、教务处每学期末对中层领导干部听课情况进行汇总,供学校作为对干部考核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