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3年度校级自制实验仪器设备
立项项目鉴定与验收结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浙江科技学院关于印发自制实验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浙科院政〔2007〕182号)要求,学校组织开展了2013年度学校自制实验仪器设备立项项目(含2011-2012年申请延期验收的立项项目)的鉴定与验收工作。经项目负责人申请、所在二级学院、实训中心初审、教务处审核、校内外专家组材料评审、现场鉴定、会议评定,报分管校长同意,机械学院《基于光学相移条纹的三维检测系统》等22项自制设备项目通过鉴定与验收,具体验收结果见附件。
今后,学校将依据“二级学院管理办法”与“二级学院自主理财实施办法”的要求,进一步推进二级学院自行组织自制实验仪器设备的申报、审核、立项、研制、验收、应用、推广工作,使更多的自制实验仪器设备广泛应用于实践教学中,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同时,鼓励部分自制实验仪器设备申报专利,并转化成高水平产品加以推广与应用,提升学校的科技创新水平。
附件:《2013年度校级自制实验仪器设备立项项目鉴定与验收结果一览表》
文件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