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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科院教〔200626

浙江科技学院教务处

关于试卷印刷及保管工作的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提高管理效率,根据《浙江科技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暂行规定。

一、试卷印制

1、各课程应在考试前一周完成命题工作,命题纸须采用学校规定格式的16K复印纸,命题教师应同时出难易程度相当、题型类似、信度与效度一致的AB两份试卷,并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经系(教研室、所)主任审核签名,分管教学院长(部主任)批准后,装入试题专用袋。于考试前一周交给开课学院(部)教务秘书,由教务秘书抽取其中一份为期末考试卷,另一份试卷以及答案、评分标准仍由命题教师保管。

2、经开课学院教务秘书选定期末考试卷后,由命题教师在考试前一周凭期末试卷印刷专用单将试卷送到校文印中心印制。

3、校文印中心应在指定的印卷室印制,试卷印制期间不得有外人进入,试卷印制完后立即进试卷保密室封存。

4、试卷印制份数按实考学生数加每考场3份备用数确定。

二、试卷领取

1、各主考教师在考试前一天(如遇考试时间为星期一,则须在前一周星期五)到文印中心印卷室领取试卷,同时按考场的人数和每考场3份备用卷分好试卷,随后当场将试卷、一份考生名单(主考教师在领卷前准备)、一份试场情况登记表及一份学生考场违纪登记表装到专用试卷袋内,每袋试卷均须用专用封条密封,同时在试卷袋上填写好试卷份数、课程名称、专业班级和考场地点等内容。

2、全院性公共基础课的试卷,经分装和加封后,先存放在试卷保密室,在考试当天开考前一小时由主考教师负责领取。

3、非全院性公共基础课的试卷,经分装和加封后,由主考教师领回,领回后2小时内必须交到各二级学院或系试卷保管专用柜存放,柜子要加锁,钥匙由各二级学院教务秘书保管。考试当天开考前一小时由主考教师负责将封装好的试卷从教务秘书处领回并于开考前20分钟带到考场。

三、试卷存档

1、各任课教师在考试结束三天内批阅完期末考试试卷,按照试卷卷面成绩做好试卷情况分析,然后将二份试卷情况分析表、一份试场情况登记表、二份学生成绩单、按学号排序的考卷以及空白试卷(AB)原件及参考答案、评分标准上交给本学院(部)的教务秘书。

2、各教务秘书收到教师上交的试卷后,在下学期开学一个半月内,把各套试卷以试卷情况分析表、学生成绩表、按学号排序的考卷的顺序装订成册,并由各开课学院(部)保存5年。所有空白考试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整理好上交学校档案室存档。

四、查卷

1、学生对公布的成绩有疑问时,可在成绩公布后一周内书面向试卷所在二级学院提出查卷申请,由试卷所在二级学院主管教学院长批准后方能查卷。查卷原则上只核查试卷卷面分数,由试卷所在二级学院教务秘书执行并告知学生查卷结果。查卷发现有问题需更改成绩的,则应由开课二级学院通知任课教师更改,二级学院主管教学院长审核,同时任课教师应作出书面检查。

本暂行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有规定与本规定不符者概以本规定为准。

附件:1.浙江科技学院试卷样纸和标准答案样纸

2.浙江科技学院考试课程试卷考前准备工作流程

3.浙江科技学院期末考试试卷批阅及成绩评定工作流程

二ОО六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