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管理

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物价局和财政厅的文件精神,以及《浙江科技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浙科院财【20152等相关规定(请参阅附件文件),学生重修学分需要额外收取费用。

教务处现已完成各位同学2020-2021学年所修重修学分的统计工作,同学们可登录本科生教务管理系统https://jwxt.zust.edu.cn,选择信息查询--学生学期学分查询选择2020-2021学年,查询重修学分:学分2学分3各学分含义如下:

学分2:表示某个学期第一次重修或第一次对不满意课程重学的课程的学分累加

学分3:表示某个学期重修或重学2次及以上的课程的学分累加

若重修学分无误,请于202163前登录学校缴费平台查询待缴金额并缴费(https://pay.zust.edu.cn,本学年2个学期的学分将汇总在一起收费。收费标准如下:

2020年秋季及以后入学学生 重修学分费=(学分2*70%+(学分3*120

2020年秋季学期以前入学学生重修学分费=(学分2*70%+(学分3*75

若发现重修学分有误,反馈至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填写反馈表格。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63日。经审核确需调整的重修学分,教务处和计财处会在反馈截止时间结束后汇总并统一调整,因此调整结果不会在教务系统中立刻体现同学可根据学校财务缴费系统中的待缴重修学分费金额和学期末课程成绩的重修标记判断是否调整成功相关学生可按调整后的金额完成自助缴费。

注意事项:

1. 重修学分核对方法

登录教务系统,信息查询---学生学期学分查询,见2

核对内容:2020-2021学年1学期和2学期的学分2学分3(其他学年学期本次不核对、不缴费)

2. 学分有误反馈途径

对学分2和学分3的统计结果有问题的同学请本人向所属学院教务办公室反馈。(各学院教务办地点和联系电话见!)经教务老师审核确认后填写核对表格,学生个人签字确认方可调整。调整后的学分不会在教务系统中立刻体现,反馈截止后(63日),经教务处审核确需调整的重修学分,计财处会统一调整学分费,同学可根据学校财务缴费系统中的待缴重修学分费金额和学期末课程成绩的重修标记判断是否调整成功。相关学生可按调整后的金额完成自助缴费。

各二级学院教务办公地点与联系方式

编号

二级学院

办公地点

办公电话

联系人

1

外语学院

A3-309

0571-85070676

老师

2

中德学院

A3-309

0571-85070676

老师

3

经管学院

B3-213

0571-85070603

兰老师

4

机械学院

实验楼217

0571-85070208

吴老师

5

理学院

A4-212

0571-85070707

赵老师

6

人文学院

A4-413

0571-85070639

刘老师

7

艺术学院

B1-203

0571- 85070555

老师

8

生化学院

C2-657

0571- 85070368

俞老师

9

电气学院

C1-413

0571- 85070270

老师

10

中德工程师

B4-523

0571-85070405

周老师

11

环资学院

实验大楼234

0571-85070792

老师

12

信息学院

C2-523

0571-85070305

老师

13

建工学院

C2-614

0571- 85070517

徐老师

3. 缴费方法

计财处将根据学生个人教务系统中公布的学分2和学分3将学生本学年重修费登记进学生缴费系统,学生可以通过以下方法查询,并完成自助缴费:

1通过手机自助缴费:打开手机支付宝,查找并关注浙江科技学院生活号,进入缴费大厅,选择全日制学费进行缴费,用户名为学生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或学号。登录后核对缴费信息无误完成自助缴费。

2通过学校缴费平台自助缴费:登录学校缴费平台https://pay.zust.edu.cn,用户名为学生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或学号,登录后核对缴费信息无误完成自助缴费,缴费平台支持所有银联卡在线支付和支付宝扫码支付。

3若缴费信息无误,请学生于63日前核对并交清应缴费用,缴费过程中如遇其他情况请与计财处联系,电话:0571-85070867

教务处、计财处

2021527

 

附件1:浙江科技学院关于印发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2: 浙江科技学院关于调整学分制收费标准的通知.pdf

 

上一篇:关于教务管理系统账号清查的紧急通知

下一篇:关于本周五学校本科生教务管理系统暂停使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