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管理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各地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做好秋季开学工作,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根据上级部门有关开学检查工作制度规定和学校的要求,拟于8月27日至9月2日,开展秋季开学全面自查工作。

一、有关开学条件保障

1.统计各科室教职员工能否于9月6日准时到岗。 (各科)

2.实验室、实习场所及其设施设备配置是否符合教学需要,运行维护是否符合国家规范,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实践科

3.全面核查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排课是否全部落实。(教务科)

4.各课教材是否已到位。(教材中心)

二、有关校园安全管理

是否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构建由学校、二级单位、实验室组成的三级联动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立实验室全生产周期安全运行机制,建立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开展实验室重大危险源专项定期检查,开展实验室安全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实验室安全年度报告制度等,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实践科)

三、其他

检查其它有无影响开学正常工作的情况。

请各科室于2018年9月3日11:00前,将相关统计核查及解决情况报办公室汇总。

 

   附件: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 秋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18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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