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及相关教学部门:
为做好2016年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确保各类考核数据及时录入教学业绩管理系统,决定启动教学业绩考核数据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情况与教师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请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
2.各部门要根据《浙江科技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本学院(部、中心)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细则,并成立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教师个人的教学工作业绩的相关数据录入及复核。
3.承担教学工作的教学人员(包括聘为教学科研岗的教学人员、承担实验教学工作的实验教学人员)原则上均应参加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双肩挑干部根据学科归属,纳入学科所属部门考核。
4.辅导员的教学工作业绩考核表由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汇总后报学生处,由学生处制定相关细则进行单独考核,辅导员不计入各部门的考核人数中。
5.本次考核的数据均需录入“浙江科技学院教学业绩系统”(http://jxyj.zust.edu.cn/epstar/web/swms/mainframe/home.jsp),考核内容是时间段为:2016年1月1日到2016年12月31日。
二、时间安排
1.各部门在11月25日前上报1~2名具体负责本次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人员信息(需正式在编人员)(附件2,电子稿)。
2.各部门在12月9日前上报本部门的《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细则》及考核小组成员名单(纸质稿及电子稿,纸质稿要求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部门章)。纸质稿交教务处行政楼205办公室,电子稿发至529744244@qq.com。
3.自本通知发布起即可开始进行基本数据的录入工作,基本数据录入的截止时间及考核结果完成时间将根据学校考核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浙江科技学院教学业绩系统”基本数据的录入职能分工表见附件3。
教务处联系人:俞农,电话:85070116。
教务处
2016年11月21日
附件:
1.浙江科技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办法(浙科院教[2014]33号)
2.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人员信息表
3.教学业绩管理系统数据编辑权限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