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管理

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物价局和财政厅文件精神,以及《浙江科技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浙科院财【2015】2号)等相关规定(请参阅附件文件),学生重修学分需要额外收取费用。


教务处现已完成各位同学2022-2023学年所修重修学分的统计工作,有重修课程和学分的同学,请访问“浙江科技学院教务处”微信公众号,点击“事务办理”-“重修学分核对”,核对2022-2023学年2个学期所选课程中每门课程的修读类型、学分等情况,重点核对学分2和学分3。(说明:学分2:表示某个学期第一次重修或第一次对不满意课程进行重学的课程的学分累加,学分3:表示某个学期重修或重学2次及以上的课程的学分累加,学分1:非重修学分,学分4:学分1+学分2*0.7+学分3)确认无误请点击“我确认本学年学分修读情况无误”。如需调整,请点击“我的课程修读信息有误,申请修改”。申请修改提交后需及时联系所在二级学院教务员老师进行审核。同学务必在系统设置的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分核对(申请修改的需在规定时间内审核完成并再次确认信息无误)。并按时登录学校缴费平台(https://pay.zust.edu.cn)查询待缴金额、完成缴费,本学年2个学期的学分将汇总在一起收费。


时间安排如下:

重修学分核对时间:2023525日至530

重修费用缴纳时间:202361日至65

收费标准如下:

2020年秋季及以后入学学生 重修学分费=(学分2*70%+(学分3*120

2020年秋季以前入学学生  重修学分费=(学分2*70%+(学分3*75

请同学务必高度重视,按要求认真核对,避免引起重修学分费用等不必要的缴费!

教务处、计财处

2023年5月25日


附件1:各二级学院教务办公地点与联系方式

关注“浙江科技学院教务处”微信公众号,留言“重修学分联系方式”可查询。

编号

二级学院

办公地点

办公电话

联系人

1

外语学院

A3-309

0571-85070676

老师

2

中德学院

A3-409

0571-85070463

老师

3

经管学院

B3-213

0571-85070603

兰老师

4

机械学院

实验楼217

0571-85070208

吴老师

5

理学院

A3-229

0571-85070707

赵老师

6

人文学院

A4-413

0571-85070639

刘老师

7

艺术学院

B1-203

0571- 85070555

老师

8

生化学院

C2-657

0571- 85070368

老师

9

电气学院

C1-413

0571- 85070270

老师

10

中德工程师学院

B4-518

0571-85070405

周老师

11

环资学院

实验大楼234

0571-85070792

老师

12

信息学院

C1-A406

0571-85070319

老师

13

建工学院

C2-621

0571- 85070517

徐老师


附件2:重修学分核对系统操作方法

关注浙江科技学院教务处微信公众号,绑定个人统一身份认证登录账号后,点击教务线上办推文、小视频之重修学分核对查看。


附件3:缴费方法以及缴费联系电话

计财处将根据学生确认的学分2和学分3将学生本学年重修费登记进学生缴费系统,学生可以通过以下方法查询,并完成自助缴费:

1通过手机自助缴费:打开手机支付宝,查找并关注浙江科技学院生活号,进入缴费大厅,选择全日制学费进行缴费,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后核对缴费信息无误完成自助缴费。

2通过学校缴费平台自助缴费:登录学校缴费平台https://pay.zust.edu.cn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后核对缴费信息无误完成自助缴费,缴费平台支持所有银联卡在线支付和支付宝扫码支付。

3若缴费信息无误,请学生于65日前核对并交清应缴费用,缴费过程中如遇其他情况请与计财处联系,电话:0571-85070867


附件4:浙江科技学院关于印发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http://portal.zust.edu.cn/document/detail.asp?id=1740


附件5:浙江科技学院关于调整学分制收费标准的通知

 浙江科技学院关于调整学分制收费标准的通知.pdf

上一篇:关于开展教师对本科教学数字化改革问卷调查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2023年劳动节期间多媒体教室安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