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评价

各位同学:

本学期的学生评教将采取集中时间评教的方式,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学期参加评教的学生、教师和课程:

参加评教的学生:全校2016—2019级全体学生(含2015级建筑学专业)。

参加评教的教师:承担我校本科教学任务(含理论教学、实验教学、体育教学)的教师。

课程:除毕业设计(论文)、工程技术实习、第二课堂、课程设计、认知实习和开放实验等实践环节(或相同性质课程)、留学生课程、在14周及以后开始上课的课程以及二级学院申请并批准的不参加评教的课程(以教务系统中显示的评教课程清单为准)。

课程和教师均以学生个人课表中显示的课程和教师为准(除特别通知外)

2、网上集中评教时间:2019年1129日-2019年1212。请各二级学院根据学校的统一安排(小和山校区和安吉校区见附件1)组织并指导本学院的学生参加评教,务必完全评教。开放评教期间,同学们在任意地点用任意设备只要登陆教务管理系统就可进行评教,学校也将开放机房,方便同学们参与,评教操作步骤详见附件2(请仔细阅读步骤)。

3.其它说明:

1)注意:每一门课程评价结束后,都必须在评价页面点击【提交】,以保存对当前教师的评价结果,所有课程评价结束后返回评价主界面点击【提交】。请务必评价所有显示教师。

2)务必在“本学期给你上课的下面几位老师中你喜欢的有几位”界面选择喜欢的教师,点击确定。(涉及评教排位系数)

3)每位同学都应本着“对学校负责,对教师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进行评价,做到公平、公正、实事求是。不参加评教的同学,成绩查询和选课将受到限制。如有特殊原因不参加评教的同学请提出书面申请,详细说明理由后交二级学院审批,教务处备案。

4)评教过程中出现系统故障或评教课程、老师与个人课表中不一致的情况可以咨询教务处杨守仙,电话85070233

教务处

                                                    2019-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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