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拟立项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已公示,请拟立项项目负责人,根据会评专家建议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计划书,主要修改内容有:
1、根据专家建议修改培育成果名称,且字数(含符号)不超过35个汉字。
2、计划书填写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1. 培育成果简介”一栏,字数一般不超过500个汉字; “2. 培育成果主要解决的教学问题” 一栏,字数一般不超过600字;“3. 培育成果的创新点” 一栏,字数不超过400个汉字。
3、在“5.具体培育计划” 一栏最后,须加填:重点项目发表2篇论文,其中1篇为核心期刊论文;一般项目发表1篇论文。这也是项目结题的基本条件之一。
请各部门于7月3日前将修改和完善后的计划书纸质稿1份,交行政楼210办公室,电子稿发至:zht1253@163.com。
若有“培育成果名称”或“项目参与人”变动的,请另发《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汇总表》至:zht1253@163.com。
附:
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汇总表
序号 |
培育成果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参与人 |
培育成果部门 |
项目 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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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