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改革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及相关职能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850),我校有12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名额。请各部门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组织做好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要围绕我校《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实施办法》,主要针对我校教学和人才培养领域的关键环节,积极在改进教学和人才培养体制机制建设、教学方法创新、教学内容更新、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师德师风建设与评价、教师准入和退出机制、青年教师助教机制、国际化与本土化融合、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特质与内涵、应用型专业群建设的机制与方法、地方高校素质教育等方面开展改革研究,其它方面可参照高等教育教学改目立项指南》。

二、申报立项名额

    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名额12项;同时为创设系统的教学改革体系,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18项。

各二级学院推荐申报原则上不超过3项,各部、相关职能部门限申报1项。

课堂教学是高校教学工作微观而重要的环节。我校将继续把课堂教学改革纳入教学改革整体工作,初定于9-10月期间启动2018年度校级课堂教学改革项目,另立项18项,具体安排9月份另行通知。课堂教学改革要高度重视用好信息化、“互联网+”手段,有效改进课堂教学组织和评价方式,切实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三、申报要求

教学改革项目要聚焦教学人才培养。项目要从解决教学与人才培养的主要问题出发,科学设计教学改革研究路线,重在做好改革结果实践验证与成功推广应用。教学改革项目向一线教师倾斜。同时,为积极培育全域性、高水平的教学成果,要加强对学校教学工作的统筹和整合,加强团队合作,重点设计和推进彰显我校特色的改革项目。

项目主持人须名实相符、确实承担主体任务。主持项目仅限一人一项,参与项目一般不同时参与2个以上同级项目。凡有在研的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未通过结题验收的主持人不得申报,学校将在本学期末集中组织一批校级教改项目结题验收。

四、申报及评审程序

    1、申报负责人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十第一批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交所在部门。

  2、各部门组织初评,按规定名额推荐并上报教务处。

 3、教务处对各部门推荐项目进行汇总,组织评审,评审出30项项目,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校内公示,并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前12项向教育厅推荐,省教育厅备案同意后,正式发文立项;后18项正式发文立项为2018年度校级重点教改研究项目。

五、申报时间要求

请各部门按规定名额对申报材料汇总后,91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稿交教务处210办公室,电子稿发至zht1253@163.com

纸质材料:

1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一式10份;

2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项目学校申报汇总表1份,须盖部门公章。

电子材料:

1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

2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项目学校申报汇总表》;

3、网评版《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用作网络评审材料)。网评版申请书不得出现项目主持人、参与人姓名和项目所属部门的名称,可用××代替,否则网评成绩作零分处理。电子版以word格式上报,以项目名称命名。

六、项目结题要求

省级项目须发表1篇及以上教改类核心期刊论文(或两篇教改论文,或由一级出版社出版教材1部),校级教改项目须至少发表1篇教改论文(或出版教材1部)。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850号)(含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项目学校申报汇总表

2.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指南

 

 

                                            教务处

                                                                                                  2018年6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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