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改革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及相关部门: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17]33号)转发给你们,请在暑期认真组织做好申报准备工作,开学初学校将根据省教育厅具体通知进行申报评审推荐。

请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及相关部门于97日前将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表(一式2份)、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汇总表(1份)纸质稿交教务处210办公室,电子版发至:zht1253@163.com


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及附件


教务处

2017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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