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改革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学改革,实现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充分发挥中德工程师学院“教育教学改革‘试验田’”的功能优势,经研究决定,在中德工程师学院设置校级专项教育教学改革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具体事项如下:

一、立项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目标

“中德工程师学院”校级专项教育教学改革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下称:“中德工程师学院”专项教、课改项目)主要围绕借鉴德国工程人才培养模式,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和发展学生的学习能力、思维能力、实践能力、自主能力和合作能力,提升学生的学业表现,以及提升教师的学科素养、信息技术素养、课堂教学管理能力为目标,涵盖专业教学、实验教学、实践教学、德语教学等方面,在中德工程师学院层面开展的教育教学改革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

二、项目类别和申报限额

“中德工程师学院”专项教、课改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两类。 一般项目立项不超过10项,重点项目立项不超过4项。

三、立项方式和项目经费

“中德工程师学院”专项教、课改项目的立项按照“学院评审、学校备案”的方式进行。专项项目经费上限为5万元,其中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3000元每项,重点项目为5000元每项。

由中德工程师学院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立项的项目部门内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备案,并由教务处正式发文立项,类属于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四、项目申报要求

1、“中德工程师学院”专项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主要面向担任中德工程师学院课程教学的一线教师申报,项目牵头人须名实相符、确实能承担项目改革的主体任务;每个项目主持人仅限1人,项目主持人只能主持一个立项项目,参研人员一般不同时参与2个以上立项项目;项目立项后,原则上项目主持人不得变更。

2、课堂教学改革项目要围绕如何提高教学质量效果设立,形式可多样,但一个项目的研究范围不宜过大。研究人员可以是教学团队,也可以是教师个人,主要是从事中德工程师学院课程教学的教师。

3、项目负责人在申报需在“项目类型”中选择“一般项目”或“重点项目”。

4、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改项目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未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五、项目评审和管理

1、项目的具体评审方法由中德工程师学院自行确定。在组织评审时,应制定相应评审标准、开展交流、答辩,提高立项水平。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两年。中德工程师学院要高度重视项目的立项和实施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要求,做好立项及项目实施的过程监管,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推动教学改革工作。

2、项目验收时要提供相应的过程材料,立项1年后进行中期检查,优秀的可以由教务处推荐参加申报省一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3教改和课改重点类项目结题时除提交结题报告外,须公开发表1篇以上核心期刊论文。教改和课改一般类项目须至少发表1篇教改论文,且课堂改革类项目(含重点和一般)在课堂教学中进行不少于1轮教学实践并取得良好效果,同时上一次公开课。

六、项目材料递交

项目申请人或项目组向中德工程师学院教务办提交《浙江科技学院“中德工程师学院”专项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请书》或《浙江科技学院“中德工程师学院”专项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请书》纸质稿及电子稿各一份。具体提交时间要求由中德工程师学院教务办另行通知。

中德工程师学院评审并公示后,将立项项目的申请书、立项项目汇总表纸质稿一份交教务处210办公室,电子稿发至:zht1253@163.com

附件:

1、浙江科技学院“中德工程师学院”专项教、课改项目汇总表

2、浙江科技学院“中德工程师学院”专项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请书》

3、《浙江科技学院“中德工程师学院”专项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请书》

教务处

2016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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