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5〕130号),2015年度我校有6项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推荐名额,15项省课堂教学改革项目推荐名额。请各部门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组织做好2015年度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省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原则
2015年度的项目申报要围绕省教育厅出台的教学综合改革政策和我校《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实施办法》,突出应用型人才培养,突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突出创新创业教育,突出课堂教学创新,突出学业指导管理等方面的教育教学改革探索。
二、立项范围及名额
1、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原则上依据《立项指南》(见附件3)中选题和我校教学改革要求,自行拟定题目申报,一般不直接使用指南中选题作为研究题目。课题研究内容重在针对人才培养模式、专业调整机制、教学管理和方法改革、实践和创新创业教育、科研与教学互动、教师教学能力建设、学生自主学习模式、考试评价方法改革、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等领域提出具有现实性、可操作性、实际应用价值和推广意义的思路建议。已经获得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等有关单位立项课题的不再重复申报。各学院(部、中心)推荐申报1项。
2、课堂教学改革主要围绕如何深入研究与改进课堂教学,改进现有的教学方法、手段和考核评价等。教学方法应从以教为主向以学为主转变、以课堂教学为主向课内外结合转变、以终结性评价为主向形成性评价为主转变。一是突出面向课堂。立项项目主要面向课堂教学,适度偏向基础课、通识课、大类课,兼顾专业课、实验课;不仅要改革理论课,也要改革实验实践课。二是突出授课模式改革。探索小班开课或大班上课小班研讨的教学组织形式。鼓励各种模式的教学方法改革,倡导参与式、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教学。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独立思考,着力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钻研问题、探究创新的兴趣和能力。三是突出课程评价方式改革。改变单一的学业成绩考核办法,关注学生平时的学习过程,关注学生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关注学生在掌握基础理论知识同时的实际能力提高。各学院推荐申报不超过2项,体育部、社科部、工程训练中心各推荐1项目。推荐范围原则上从2013年立项的校级课堂教学改革项目中择优遴选,若确实课堂教学改革效果突出,得到公认,须附上相关佐证材料及学院论证意见,上报教务处审核,审核通过可不占相关二级学院推荐名额限制,但要参加统一评审。
三、项目申报要求
1、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主要面向教学一线教师申报,一线教师申报比例要在60%以上,也可以课程组、教学团队或教学基地等教学组织形式申报;每个项目主持人仅限1人,项目主持人只能主持一个立项项目,参研人员一般不同时参与2个以上立项项目;2个以上(含2个)单位联合申报的要明确申报主体;项目立项后,原则上项目主持人不得变更。
2、课堂教学改革项目要围绕如何提高教学质量效果设立,形式可多样,但一个项目的研究范围不宜过大。研究人员可以是教学团队,也可以是教师个人,主要是从事一线教学的教师;鼓励富有实际教学经验的教授、教学团队负责人及课程组首席主讲教师主持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研究,同时也支持和鼓励有思想、有活力的青年教师担任课堂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
3、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省级课堂教改项目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未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四、申报及评审程序
1、申报负责人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或《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交所在部门。
2、各部门组织初评,按规定名额推荐并上报教务处。
3、教务处对各部门推荐项目进行审核,学校组织评审,校内公示后按项目名额向教育厅推荐。
4、教育厅对所有推荐项目审核公示后,正式发文同意立项备案。
五、申报时间要求
1、请各部门按规定名额对申报材料汇总并排序后,于6月2日前将申报材料(《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和《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2份、及《2015年度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学校申报汇总表》《2015年度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学校申报汇总表》1份)纸质稿交教务处210办公室,电子稿发至zht1253@163.com。汇总表须盖部门公章。
2、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好申报工作,按时交申报材料,逾期不候,请谅解。
六、项目结题要求
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须发表一篇以上核心期刊论文。
课堂教学改革项目须至少发表1篇教改论文,并把相关课程建成MOOC及开展混合式教学,在课堂教学中进行不少于2轮教学实践并取得良好效果,同时上一次公开课。
附件
1、关于组织做好2015年度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省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5〕130号)
2、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326号)
3、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指南
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332号)
教务处
201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