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改革

关于征求对《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修订二稿)》

修改意见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省教育厅就《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修订二稿)》(以下简称《修订二稿》)向全省本科院校征求修改意见。请各学院,认真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将有关意见填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修订意见表》(以下简称《意见表》)中。并于1010前将《意见表》电子稿发送至zht1253@163.com

《修订二稿》、《意见表》及相关通知见附件。

通知及附件

教务处

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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