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改革

关于第一批“卓越计划”试点专业课程改革立项的通知

“卓越计划”相关二级学院:

为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我校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实施,深化应用型本科人才的教育教学改革,培养适应地方经济建设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校决定开展第一批“卓越计划”试点专业课程改革立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及数量

本次立项范围为第一批“卓越计划”试点专业的专业相关课程,每个试点专业立项4-7门课程。对数理基础等公共课程应根据专业培养能力的要求与相关二级学院共同立项。

二、立项要求

1、开展课程教学改革立项工作,旨在推进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考核方式的改革,提高学生的学习主动性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

2、各“卓越计划”试点专业的专业必修课优先立项,引进企业课程和国外课程的优先,同时也鼓励单独设课的试验课程申报。

3、立项课程项目组成员须至少有12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教师。成员人数按授课对象计算,每30位学生1名教师控制,每个项目至少2个成员。

4、立项课程项目组须完成教学大纲编写、网络课程建设。习题集、试题示例、教学案例(或教学项目)库等均须在网络课程建设中完成。

三、经费资助

每项资助经费3000元,由“卓越计划”试点专业的专业建设费资助。

四、建设期限

本次立项课程的建设其为1年。

五、立项管理

本次立项由“卓越计划”试点专业所在二级学院负责组织申报、评审,教务处审核、备案,并统一发文公布。

本次立项项目课程教学工作量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计算(见《浙江科技学院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请各相关学院组织做好第一批“卓越计划”试点专业课程改革立项工作,并于99日前将“卓越计划”试点专业课程改革项目申请书和汇总表交教务处221办公室,电子稿发至zht1253@163.com

附:1“卓越计划”试点专业课程改革项目申请书

2“卓越计划”试点专业课程改革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11-7-5

通知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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