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我校专业增设和调整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我省普通高校专业增设和调整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0〕108号),我校将对2010年专业设置进行增设和调整。请各二级学院根据省教育厅通知做好本部门2010年专业增设和调整申报工作。
具体专业增设和调整的指导思想及要求详见《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我省普通高校专业增设和调整申报工作的通知》,特别提醒如下:
1、根据省教育厅通知精神,专业平均规模不足70人的学院,每申报增设一个新专业,需同时提交拟撤销一个现有专业的方案。
2、设置《目录》外专业,须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在省教育厅主持下召开专家论证会。7月15日前须向省教育厅高教处提出组织召开目录外专业专家论证会的要求,论证会须安排在8月5日以前。
3、申报第一类专业[第一类专业定义详见《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改进高等学校专业增设调整申报和审批工作的通知》(浙教高教〔2009〕105号)],须做好迎接省教育厅进行实地考察、评议的准备工作。省教育厅于7月20日-8月5日组织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及行业、企业专家,来校对拟增设的第一类专业进行实地考察、评议。
请各二级学院于6月30日前将《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试行)》(一式3份)和《年度高等学校专业设置汇总表》(一式1份)纸质稿交教务处221办公室,电子稿发至zht1253@163.com。逾期不候,请谅解。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我省普通高校专业增设和调整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0〕108号)
2、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改进高等学校专业增设调整申报和审批工作的通知(浙教高教〔2009〕105号)
3、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
4、年度高等学校专业设置汇总表
5、近三年总就业率排名后十位的本、专科专业名单(2007-2009)
6、近三年总就业率低于90%的本、专科专业名单
7、近三年(2007-2009年)新专业检查中有整改专业的高校
8、全省专业布点数统计情况表
通知及附件
教务处
201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