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务处《关于开展2023年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的通知》,各二级学院(部)、机关各部门、教辅及直属机构在凝练特色、整合资源的基础上,制订教学成果奖培育计划,组织申报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共推荐申报26个项目。教务处组织校外专家采取盲评打分方式网评,最终22个项目进入会评答辩,经会评专家组评审打分,评出拟立项项目17项,具体项目公示如下: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日至2023年11月6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署本人真实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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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85070118
教务处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