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改革

各二级学院(部):

为了推进我校的课程思政项目建设,使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更好地发挥思政功能,学校决定对已完成研究工作并在本年度开课的“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立项项目组织结题验收受理时间为每年的6月份和11月份,发文时间为每年的12月份。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21年及以后立项发文之日起已过建设期且年度开课的“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立项项目,均申请本次验收课程验收时须至少经过两个学期的课程教学实践如有本年度未开设此课程等特殊原因的项目,经申请,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同意,可再延期1年结题。超期2年(含延期时间)及以上的项目将发文取消,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此类项目。

二、结题验收依据

依据浙江科技大学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评定标准及评分表、《浙江科技大学“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随堂跟踪评价表》、研究成果和教学大纲

三、结题验收程序

各学院(部)自行组织对本部门已完成研究工作的“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立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工作。

1.申请验收的项目主持人将结题申请书、研究成果、教学大纲等相关教学文档交所在部门。研究成果包括:课件、课程思政教学设计与成效、教材、实验指导书、试题(卷)库、正式刊物论文等。

2.各学院(部)组织专家对申请结题的项目进行验收,可采用督导听课、学生座谈、材料审核等形式,要注重教师通过课堂教学育人的实际效果,评价教学设计的达成度;要严格评审标准和评审程序,对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予以公示。

3.教务处将组织专家通过随堂听课、查阅材料等形式对二级学院(部)上报的验收材料进行复核校级听课综合平均分低于90分的将不予结题

四、结题验收结果公布

1.各学院(部)应在每年的6月1511月15前做好结题验收工作,并将结题申请书、结题汇总表、随堂跟踪评价表综合分、评分表纸质稿各一式一份交教务处210办公室,以上所有电子稿含教学大纲发至cjq0816@zust.edu.cn其中结题汇总表电子稿请于开学初两周内上交)。(联系人:陈洁琼,电话:85070118

2.教务处对结题验收结果予以正式确认后,于每年的12月份发文公布。

 

附件:1.浙江科技大学“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立项项目结题汇总表

  2.浙江科技大学“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项目结题申请书

  3.浙江科技大学“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评定标准及评分表

  4.浙江科技大学“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随堂跟踪评价表

  5.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立项项目结题延期申请表

 

         

                                教务处

202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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