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改革

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立项名单的通知》(浙教函〔2022〕51 号)(附件1)和学校《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与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学校决定对第二批延期的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开展结题验收。现通知如下:

一、验收要求

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立项后须至少经过2个学期或2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建设期满学校通过督导听课反馈、学生反馈、材料审核等形式开展项目验收,且要通过校级优质课堂评定;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须发表与课程思政相关的教改类核心期刊论文1篇及以上(或2篇教改论文,或由一级出版社出版教材1部);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验收参照立项时的预期成果;以上所有项目根据项目申报书中的预期成果或效果、年度进展等进行综合评价。

二、材料上交

请各学院(部)按照以上要求,通知项目负责人做好验收准备工作。项目负责人填写结题验收报告及准备相关佐证材料等。省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须提供至少1万字的研究报告。各部门统一将结题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结题验收清单》(附件2)、《结题验收报告》(附件3)、教学研究项目研究报告、相关佐证材料各1份请于11月14日前交行政楼教务处205办公室,所有电子稿(不含佐证材料)发至教务处。(联系人:石红平,电话:85070121)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立项名单的通知

                     2、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结题验收清单

                     3、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教务处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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