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一流人工智能本科课程建设暨2025年省级一流人工智能通识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浙教办函〔2025〕10号)、《浙江科技大学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管理办法》(浙科大教〔2024〕67号)文件精神,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塑造“人工智能+”高等教育新生态,以人工智能赋能高等教育,推动智能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结合我校实际,现开展2025年度校级一流人工智能本科课程和智慧课程建设立项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课程类型和建设要求
(一)人工智能通识课程。面向所有专业学生开设,重点加强人工智能思维、基本方法、软件工具、产业应用和人工智能伦理教育,鼓励将人工智能软件和模型、科技前沿和产业发展最新成果纳入教学内容。
(二)人工智能核心技术课程。面向人工智能紧密型专业学生开设,重点培养学生的机器学习、计算机视觉、自然语言和机器人等专业核心技能。
(三)人工智能跨学科融合课程。面向相关专业学生开设,基于需求导向,通过智能制造、智慧医疗、数字金融、智慧农业等各行业领域场景的项目驱动式教学,提升学生在实际场景中的应用与创新能力。学生参与真实项目的实践学时占课程总学时的40%以上。
(四)智慧课程(人工智能+课程)。重点突出人工智能赋能教学模式创新,教学从“师生交互”向“师/生/机”深度交互转变。将人工智能元素全面融入本科教育教学全过程,通过大模型、大数据及虚拟技术等对教学设计与教学内容、教学场景与教学资源、教学模式与学习方式、学情分析与教学评价等进行改革创新,开展AI生成式精准资源推送和追踪反馈,全方位提升课程教学质量,为学生提供更加灵活、个性化的学习体验,建设内容如下:
1.智能教学工具。将人工智能技术融入课程教学中,构建AI助教、AI出题等智能体,利用AI技术进行教学内容的更新、教学设计的辅助、教学资源的整合以及教学方法的创新。
2.智能教学内容。构建完整的课程图谱以及数字化教学内容(包括线上课程资源和知识图谱课程的内容)。定制知识点能力目标,提供对应的教案及课堂教学设计。
3.智能教学模式。探索和实施新型教学模式,如翻转课堂、项目式学习、问题驱动学习等,基于学习者的行为数据提供个性化学习路径、资源推荐。
4.智能教学评价。运用人工智能技术进行教学评价和学情分析,实现对学生学习行为和表现的实时监测和分析,提供及时的反馈。
5.形成典型案例。形成至少一节示范课堂和若干人工智能应用场景下的典型案例,展示人工智能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效果。
6.知识产权与合规性。保证课程内容和使用的资源均无政治性、科学性错误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重视版权和知识产权问题,构建课程内容所使用的图片、音视频等素材应注明出处。
二、申报条件
推荐课程为已纳入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并设置学分的课程,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课和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和实验实践课程,课程可采用线下和线上线下混合式等教学形式。优先鼓励省级及以上一流专业的课程和省级及以上一流课程进行申报建设。
申报课程授课教师要求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近5年无教学事故,在课程的建设过程中能够将正确的价值观引导于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之中。课程负责人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每位教师作为课程负责人限申报1门,作为团队主要成员限申报2门。
推荐课程在认定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者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
课程资源的知识产权清晰明确,不侵犯第三方权益。
三、申报工作
(一)立项方式、名额分配及经费。
各学院(部)自行组织专家评审申报的项目,部门内公示无异议后,按每类1个名额上报。教务处审核后组织专家评审出拟立项的数额,公示后正式发文同意立项。
学校计划立项校级一流人工智能通识课程3门左右、一流人工智能核心技术课程5门左右、一流人工智能跨学科融合课程5门左右、智慧课程10门左右。
各类课程教学活动经费5000元,统一划拨给学院(部),后续学校将根据立项建设内容和中期建设情况提供一定的建设经费支持。
(二)课程结题要求与待遇
依据各项目立项后建设目标和内容、预期效果及成果和《浙江科技大学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管理办法》(浙科大教〔2024〕67号)文件中的结题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后待遇按文件执行。
(三)材料递交
请各学院(部)根据如上要求将申报材料完成评审推荐后,于2025年10月20日前上交《校级一流人工智能课程申报书》(附件2-3)、《校级一流智慧课程申报书》(附件4)、《校级一流人工智能本科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5)、《校级一流智慧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6) 纸质签字稿(各一式一份),所有电子稿发至cjq0816@zust.edu.cn邮箱。
联系人:陈洁琼,行政楼203,85070118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一流人工智能本科课程建设暨2025年省级一流人工智能通识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2.校级一流人工智能课程申报书
3.校级一流智慧课程申报书
4.校级一流人工智能本科课程申报汇总表
5.校级一流智慧课程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