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专业调整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2016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教高司函[2016]30号)及《浙江科技学院2015-2020年本科专业发展规划》(浙科院教〔2015〕15号)文件精神,请二级学院做好本部门2016年专业增设和调整申报工作。今年工作重点是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和进行专业改造,二级学院新设专业的招生计划数将在学院招生计划总量内调整。按照专业总量控制原则,二级学院若新增设1个工学门类专业就需要减少1个老旧工学门类专业,而且只能增设与浙江省确定的九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的专业。
申报调整专业程序按《关于2016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要求进行,详见附件1。
请申报调整专业的二级学院根据要求,于7月19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稿发至:476180852@qq.com,并准备好书面材料参加校内专业设置评议专家审议会(联系人:张海天、仇桂芳,联系电话:85070118,18868704929,E-mail: 476180852@qq.com)。
附件1:关于2016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
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
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
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
教务处
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