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调研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强化应用型办学,彰显国际化特色,推进我校高水平建设社会主义的浙江科技大学,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需要,构建有良好社会责任感、突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拥有国际视野、符合学校办学定位与人才培养目标的人才培养体系,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国际化、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校决定启动对全校各专业的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现就2021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调研及相关工作进程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1.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2.一流应用型本科专业建设内涵和实现路径
3.专业办学定位与特色发展目标
4.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毕业要求与达成途径、课程体系构成与达成度评价
5.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国际化应用型人才的知识、能力、素质要求
6.学院和专业层面人才培养的质量监控与持续改进机制
7.其它
二、基本要求
1.充分调研。各学院组织专业调研3-5个高校同类专业,其中包含至少2个国外高校同类专业,对标德国应用科技大学为主要对象的培养方案,深入研究专业培养目标和解剖其课程体系;同时走访3-5个相关企业,调研经济社会发展、用人单位等需求。
2.高效组织。专业培养方案的制订是学校十分重要的教学工作,各二级学院要成立调研小组,排出时间表,落实任务分工,责任到人,积极组织开展。
3.调研总结。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工程教育专业认证通用标准”和“四新”建设要求,结合调研情况,及时总结调研成果,撰写、提交调研报告。参考框架为:专业人才培养定位与目标分析;利益相关方对人才核心知识、能力和素质需求分析;国内外大学相关专业分析(重点是知识架构和课程体系);实现路径分析;质量保障体系分析等(具体内容可适当调整)。要聘请兄弟院校的专家、企业行业专家、校友等参加研讨。
三、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整体安排
1.调研阶段:2020年7月—2020年9月
成果:各专业调研撰写报告,教务处出台《浙江科技学院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原则性意见(2021修订版)》。
2.研讨阶段:2020年10月
二级学院组织讨论专业调研报告、组织研讨学校培养方案原则意见。
3.人才培养方案修订:2020年11月—2020年12月
成果: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初稿)并组织论证。
4.人才培养方案定稿:2021年1月—2021年3月
成果:学校组织论证、定稿。
5.教学大纲修订:2021年4月—2021年7月
成果:教学大纲修订、论证、审定。
请各二级学院按要求开展调研,并于2020年10月30日前提交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调研报告,电子版发至教务处。
联系人:胡体琴(0571-85070118,15957183796,行-210,邮箱:707623672@qq.com)
教务处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