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计划

各“卓越计划”实施二级学院:

   为做好梳理“卓越计划”实施成果总结工作,以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方案,优化培养过程,真正实现卓越目标,同时,争取获得高等级教学成果奖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充内容及成效数据更新

1.基于2014年各“卓越计划”实施专业成果总结的基础上,进一步补充相关内容,成效数据更新时间截至2016年3月,即起止时间为:自2010年“卓越计划”批准时间至2016年3月。

(1)成果总结补充2015至2016年3月份的内容,主要包括:学院层面针对卓越计划出台的主要政策措施;培养模式;师资队伍;校企合作;国际化;取得的主要成效和经验及不足;进一步完善卓越计划的工作计划及思路等方面。

(2)数据更新(原卓越计划基本数据统计、原卓越计划经费统计表见附件1)。

2.收集支撑材料,具体如下:

(1)相关校地、校企、校校合作协议、校企合作共建实验室协议。提供形式:校地、校企、校校合作等数据汇总(填附件2:2.1表格);佐证材料提供复印件;相关照片、新闻报道等以电子方式。

(2)实施“卓越计划”前后2版专业培养方案,并进行对照分析。

(3)相关会议资料及新闻报道:校企合作理事分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研讨会、其他专题研讨会。

(4)卓越计划专业建设及教学改革的相关资料:有关项目、论文、专著、教材等(填附件2:2.4表格)。

(5)化学工程与工艺卓越计划专业认证的相关资料,对卓越计划实施情况作补充。(生化/轻工学院提供)

(6)学生在企业1年学习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学习计划、企业答辩论文、实习总结报告、考核记录、企业业相关制度及措施等(实习报告和答辩论文提供目录,填附件2:2.6表格)。

(7)学校引进企业课程、企业工程人员参与授课情况;双师型工程师资建设情况、下企业锻炼、聘请企业人员情况(填附件2:2.7表格、提供相关照片)。

(8)试点专业学生学科竞赛、科技创新项目、论文、专利(填附件2:2.8表格)。

(9)海外交流实习人数等统计表(填附件2:支撑材料2.9表格)。

(10)围绕开展“卓越计划”工作,新建国家级、省级教学平台,学科平台,校企合作平台,国际合作平台情况(填附件2:2.10表格)。

二、材料提交

1.请各相关部门于3月14日前将以上材料递交教务处。纸质材料交行政楼210办公室,电子材料发至邮箱:476180852@qq.com

2.10项支撑材料(除附件表格的),以电子方式提交的,烦请以“第几项支撑材料及内容关键字”为文件命名,如:支撑材料1-企业合作协议、支撑材料3-校企合作理事会及研讨会,支撑材料6-企业1年学习材料等;提交纸质材料也按此命名方式作标注,以便一目了然加以区分。

附件1: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基本数据统计表、卓越计划经费统计表

附件2:支撑材料表格


                                                                                                                       教务处

2016-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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