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计划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请各教学单位于近日内做好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开课计划确认、完善维护课程库信息、专业计划信息等相关工作,现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各专业教学计划开课计划确认

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目前执行的各专业培养计划,仔细核对各专业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开课计划(2011~2012级各专业执行2008版培养计划;2013~2015级执行2013版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原则上不作调整,确需调整的,须提交《教学计划调整审批表》(附件一),经教务处批准后执行。开课计划确认无误后,各二级学院打印由教务管理系统中自动生成的各年级专业2015-2016学年第2学期教学计划,经教学负责人签字、部门盖章后,于1023日前交教务处。

(一)教务管理系统中开课计划核对注意事项

1.课程类别、课程性质、考核方式、开课学院等所有应填项目不能为空,且须规范填写。

2.公共基础课程的周学时及周次,请各学生所在学院与各公共基础课教学部门充分沟通,使同一门课程的周学时一致(部分公共课程周学时等参见附件二)。

3.课程性质 & 课程类别

各年级专业培养计划的课程性质有3类,分别为:必修课、选修课、校选修课。按照2008版培养计划,2011 ~ 2012级各专业教学计划中,打“*”号的校选修课(即要求必选),按必修课的排课方式安排,不设置选课。2013 ~ 2015级各专业培养方案中,校选修课不需录入在专业教学计划模块下。各二级学院应引导学生从校公选课任务模块中选读各类校公共课程,以满足专业培养方案对各类公共拓展复合课的学分要求。

2008版培养方案(2011~2012级)课程类别有8类,分别为: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公共拓展课(公共基础拓展课)、专业拓展课(专业基础拓展课)、专业复合课、公共复合课、实践课。2013版培养方案(2013~2015级)课程类别有6类,分别为:公共基础课、专业必修课、公共拓展复合课、专业拓展课、专业复合课和实践课,须严格按照培养方案,确保“课程性质”、“课程类别”等信息准确。

特别提醒:“课程性质”和“课程类别”等信息数据的完整且准确,既有助于学生及时掌握已修读课程,从而能自主安排学习进程,确保按时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及修读各类课程要求;也有助于教务管理系统后续高效顺利运行。因此,请各二级学院在核对下学期开课计划课程信息的同时,全面梳理各年级专业整个四年的教学计划,对错误信息进行更正,对漏缺信息进行完善。

(二)教学计划调整及教务管理系统操作

1.调整教学计划(对培养方案进行调整的)

1.1 各学院对专业培养方案中课程的增加、取消,课程学分、学时数(总学时及分配学时)、和开课学期、课程性质、课程类别等要作调整的,须由学生所在学院提交《教学计划调整审批表》(附件一),经教务处批准后执行。《教学计划调整审批表》须一式二份,本学院和教务处各执一份存档。

1.2 各公共基础课教学部门对培养方案中公共基础课程、学时数和开课学期等要作调整的,须由开课部门提交书面报告,征得学生所在学院同意并签署意见,经教务处批准后执行。教学计划调整报告须一式三份,开课部门、学生所在学院和教务处各执一份存档。

1.3 2013版本科培养方案“大学英语”课程教学模式,因分布在安吉校区和小和山两个校区,其运行和实际效果受到很大的影响,为更好地开展英语多样化课程建设,提高学生的综合英语水平,经研究决定,从2014级起“大学英语”教学模式由原4+4+4模式(三个学期),改至4+4+2+2模式(四个学期),具体更改方案如下:

层次类别

新教学模式的课程信息

对非艺术类专业较低层次

25114359大学英语24学分/64学时)(第1学期)

25114360大学英语34学分/64学时)(第2学期)

25114363大学英语4上(2学分/32学时)(第3学期)

25114364大学英语4下(2学分/32学时)(第4学期)

对非艺术类专业较高层次

25114360大学英语34学分/64学时)(第1学期)

25114361大学英语44学分/64学时)(第2学期)

25114365大学英语5上(2学分/32学时)(第3学期)

25114366大学英语5下(2学分/32学时)(第4学期)

艺术类专业

25114399 大学英语b14学分/64学时)(第1学期)

25114400 大学英语b24学分/64学时)(第2学期)

25114402 大学英语b3上(2学分/32学时)(第3学期)

25114403 大学英语b3下(2学分/32学时)(第4学期)

2.教务管理系统维护及更正

开课计划确认期间(2015-9-282015-10-23),教务管理系统中对2011-2015各年级专业教学计划权限开放,可直接对下学期及以后的计划信息进行数据更正、增加及删除操作,但务请切记以下有关事项:

(1)对培养计划进行调整的(即:对培养计划中课程的增加、取消,课程学分、学时数(总学时及分配学时)、和开课学期、课程性质、课程类别等作调整的),须待《教学计划调整审批表》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进行系统操作。

(2)须谨慎数据更正、删除等系统操作,切不可误改已执行过的教学计划,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3)对本学期及前面学期的计划进行数据更正或补缺的(如更正“课程性质”等),在教务管理系统 “教学计划管理——执行计划更改申请”界面下提交更改申请,由教务处“jxgl”用户通过。

3. 教务管理系统课程信息管理界面新增加了“双语课程”字段,在完善维护教学计划信息时,对于拟双语授课课程,须在“双语课程”字段选择维护“部分双语”或“全外语”。

二、 完善课程库信息、专业计划信息

下学期所有开课课程,教务管理系统课程库中需有完善的课程信息:英文名称、课程简介(1000字以内)、适用专业、先修课程、选课对象、课程的主要作用和目的(150字以内)、主要任课教师、主要参考书等信息。若存在信息缺省,须维护完善,并确保与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完全一致。教务管理系统中维护路径:“教学计划管理——课程库管理——课程库更改申请”,在点击右下方“增加”按钮后出现的界面下操作,调整方式选择“变动”。添加新课程时,应一并维护好所有应维护课程信息。

教务管理系统中需有完备的专业计划信息:最低毕业学分、必修课学分和各类选修课学分等。若系统中该相关数据缺省或有误,务必更正及完善。

特别提醒:“专业计划信息”数据准确与否,关系到学生能否正确合理地安排修读培养方案规定的各类课程和教学环节。

三、全校性公共拓展复合课开课计划确认

各开课部门需对“全校性公共拓展复合课”(附件三)属于本部门开课的课程确认下学期是否开课(尚缺新版教学大纲和简介的需补齐),并由各教学单位教学负责人签字、部门盖章后,于1210日前交教务处。

为不断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学校鼓励、支持教师开设高质量、各类型的全校性公共拓展复合课程,给学生提供更充足的课程资源。申请开设新的校公共拓展复合课,需填写《全校性公共拓展复合课开课申报表》(附件四),并附课程教学大纲及课程简介,于1210日前交教务处。

附件下载

教务处

2015-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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