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科技学院辅修专业管理规定》(教务处[2011]9号)文件精神,面向2013级学生开设的辅修专业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将拟申报开设的辅修专业教学计划于2014年11月26日前报教务处。首次申报开设辅修专业,需同时填报《辅修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一)。有关辅修专业教学计划的制定要求说明如下:
1、辅修专业教学计划格式使用附件二模板格式,内容包括:培养目标、培养要求、课程设置及教学安排等;
2、学分设定标准:
(1)理论课(含课内实验、上机等)及单独设置的实验课:16学时为1学分;
(2)实践课:集中实践教学每1周折算为1学分;分散实践教学每2周折算为1学分。
3、学年/学期:第四学期~第七学期;
4、总课程数:8~12门;总学分:25~30学分;
5、辅修专业课程代码编制规则为:第1、2位数表示辅修主办学院,第3、4位数表示专业,第5、6、7位数为流水码,第8位“F”为辅修课程标识。
附件一:浙江科技学院辅修专业设置申请表
附件二:浙江科技学院2013级×××辅修专业教学计划模板
教务处
201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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