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确认开课计划、完善课程库等信息及其相关事项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请各教学单位于近日内做好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开课计划确认、完善维护课程库信息、专业计划信息等相关工作,现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各专业教学计划开课计划确认
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目前执行的各专业培养计划,仔细核对各专业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开课计划(2010~2012级各专业执行2008版培养计划;2013~2014级执行2013版培养方案,除2014级的机械、电气、生化学院执行2014级院内大类招生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原则上不作调整,确需调整的,须提交《教学计划调整审批表》(附件一),经教务处批准后执行。开课计划确认无误后,各二级学院打印由教务管理系统中自动生成的各年级专业2014-2015学年第2学期教学计划,经教学负责人签字、部门盖章后,于10月30日前交教务处。
(一)教务管理系统中开课计划核对注意事项
1.课程类别、课程性质、考核方式、开课学院等所有应填项目不能为空,且须规范填写。
2.公共基础课程的周学时及周次,请各学生所在学院与各公共基础课教学部门充分沟通,使同一门课程的周学时一致(部分公共课程周学时等参见附件二)。
3.课程性质 & 课程类别
各年级专业培养计划的课程性质有3类,分别为:必修课、选修课、校选修课。按照2008版培养计划,2011级 ~ 2012级各专业教学计划中,打“*”号的校选修课(即要求必选),按必修课的排课方式安排,不设置选课。2013级及2014级各专业培养方案中,校选修课不需录入在专业教学计划模块下。各二级学院应引导学生从校公选课任务模块中选读各类校公共课程,以满足专业培养方案对各类公共拓展复合课的学分要求。
2008版培养方案(2011~2012级)课程类别有8类,分别为: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公共拓展课(公共基础拓展课)、专业拓展课(专业基础拓展课)、专业复合课、公共复合课、实践课。2013版培养方案(2013~2014级)课程类别有6类,分别为:公共基础课、专业必修课、公共拓展复合课、专业拓展课、专业复合课和实践课,须严格按照培养方案,确保“课程类别”等信息准确。
特别提醒:“课程性质”和“课程类别”等信息数据的完整且准确,既有助于学生及时掌握已修读课程,从而能自主安排学习进程,确保按时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及修读各类课程要求;也有助于教务管理系统后续高效顺利运行。因此,请各二级学院在核对下学期开课计划课程信息的同时,全面梳理各年级专业整个四年的教学计划,对错误信息进行更正,对漏缺信息进行完善。
(二)教学计划调整及教务管理系统操作要求
1.调整教学计划(对培养方案进行调整的)
(1)各学院对专业培养方案中课程的增加、取消,课程学分、学时数(总学时及分配学时)、和开课学期、课程性质、课程类别等要作调整的,须由学生所在学院提交《教学计划调整审批表》(附件一),经教务处批准后执行。《教学计划调整审批表》须一式二份,本学院和教务处各执一份存档。
(2)各公共基础课教学部门对培养方案中公共基础课程、学时数和开课学期等要作调整的,须由开课部门提交书面报告,征得学生所在学院同意并签署意见,经教务处批准后执行。教学计划调整报告须一式三份,开课部门、学生所在学院和教务处各执一份存档。
2.教务管理系统更正操作相关要求
开课计划确认期间(2014-10-13至2014-10-30),教务管理系统中对2011-2014各年级专业教学计划权限开放,可直接对下学期及以后的计划信息进行数据更正、增加及删除操作,但务请切记以下有关事项:
(1)对培养计划进行调整的(即:对培养计划中课程的增加、取消,课程学分、学时数(总学时及分配学时)、和开课学期、课程性质、课程类别等作调整的),须待《教学计划调整审批表》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进行系统操作。
(2)须谨慎数据更正、删除等系统操作,切不可误改已执行过的教学计划,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3)对本学期及前面学期的计划进行数据更正或补缺的(如更正“课程性质”等),在教务管理系统 “教学计划管理——执行计划更改申请”界面下提交更改申请,“jxgl”用户通过。
二、 完善课程库信息
下学期所有开课课程,教务管理系统课程库中需有完善的课程信息:英文名称、课程简介(1000字以内)、适用专业、先修课程、选课对象、课程的主要作用和目的(150字以内)、主要任课教师、主要参考书等信息。若存在信息缺省,须维护完善,并确保与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完全一致。教务管理系统中维护路径:“教学计划管理——课程库管理——课程库更改申请”,在点击右下方“增加”按钮后出现的界面下操作,调整方式选择“变动”。添加新课程时,应一并维护好所有应维护课程信息。
为体现我校国际化办学特色,课程的英文名称将显示在成绩单上,请各教学部门仔细检查、核对及完善本部门所开设课程在教务管理系统里的英文名称,确保课程英文名称表述准确、贴切。
三、完善专业计划信息
教务管理系统中需有完备的专业计划信息:最低毕业学分、必修课学分和各类选修课学分等。若系统中该相关数据缺省或有错误须更正的,须填写《专业计划信息数据填报表》(附件三),报教务处统一维护进教务管理系统。
四、全校性公共拓展复合课开课计划确认
各开课部门需对“全校性公共拓展复合课”(附件四)属于本部门开课的课程确认下学期是否开课(尚缺新版教学大纲和简介的需补齐),并由各教学单位教学负责人签字、部门盖章后,于11月18日前交教务处。
为不断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学校鼓励、支持教师开设高质量、各类型的全校性公共拓展复合课程,给学生提供更充足的课程资源。申请开设新的校公共拓展复合课,需填写《全校性公共拓展复合课开课申报表》(附件五),并附课程教学大纲及课程简介,于11月18日前交教务处。
附件下载
教务处
2014-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