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计划

关于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确认开课计划及其相关事项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为顺利下达下学期教学任务,请各教学单位于近日内做好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开课计划确认工作,及完善维护教务管理系统课程和专业信息,现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各专业教学计划开课计划确认

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目前执行的各专业教学计划,仔细核对各专业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开课计划2009~2011级各专业执行2008版本科培养计划;2008级各专业仍执行2007版本科培养计划)。专业教学计划原则上不作调整,确需调整的,须提交《教学计划调整审批表》,经教务处批准后执行,开课计划确认无误后,各二级学院打印由教务管理系统中自动生成的各年级专业2011-2012学年第1学期教学计划,经教学负责人签字、部门盖章后,于41日前交教务处。

(一)、教务管理系统中开课计划核对注意事项

1课程类别、课程性质、考核方式、开课学院等所有应填项目不能为空,且须规范填写,如:

1)学分数统一格式为:小数点后留一位,如学分2,则为2.0

2)周学时统一格式为:1.01.0,—前为理论学时,—后为实验学时。如周学时2,全理论,则为2.00.0;理论实验各半,则1.01.0;纯实验,则为0.02.0。对于公共基础课程的周学时及周次,请各学生所在学院与各公共基础课教学部门充分沟通,使同一门课程的周学时一致(部分公共课程周学时参见附件三)。

若应填项目为空或格式填写不规范,将影响教务管理系统后续运行,如:不能合班、不能打印成绩等。

3)课程性质

根据纸质培养计划,2008级各专业计划中课程的课程性质为四种类型(必修课、限选课、任选课、校选修课)之一,2009 ~ 2011级各专业计划中课程的课程性质为三种类型(必修课、选修课、校选修课)之一,系统中若录入错误的课程性质须更正。全校性公共拓展、公共复合(公共类选修课)课程的课程性质为:校选修课(个别专业培养计划中将其归入公共基础课、专业选修课或其他课程类别的除外)。请特别注意,2008级中“通识教育课”类中的选修课如:数学模型、数学文化、电子设计、化学与人类文明、物理与人类文明、现代管理基础等课程,其课程性质为:校选修课。按照2008版纸质培养计划,校选修课分为二种情况:打“*”号(即要求必选的,下同),和不打“*”号的(即非要求必选)。根据20101022教学管理人员座谈会会议纪要,纸质培养计划中打“*”号的校选修课,按必修课的排课方式安排,不设置选课;纸质培养计划中未打“*”的校选修课,从教务管理系统各专业教学计划中删除(2008 ~ 2010级尚未开过课的删除,2011级的全部删除),各二级学院应引导学生从校公选课任务模块中选读各类公共课程,以满足专业培养计划对各类公共复合拓展课的学分要求

(二)、教学计划调整及系统更正操作步骤

1、调整教学计划(对纸质培养计划进行调整的)

1)各学院对教学计划中课程、学时数和开课学期、课程性质等要作调整的,须由学生所在学院提交《教学计划调整审批表》,经教务处批准后,由学生所在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 中提交更改申请。《教学计划调整审批表》须一式二份,在本学院和教务处各执一份存档。

2)各公共基础课教学部门对教学计划中公共基础课程、学时数和开课学期等要作调整的,须由开课部门提交书面报告,征得学生所在学院同意并签署意见,经教务处批准后,由学生所在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提交更改申请。教学计划执行调整报告须一式三份,在开课部门、学生所在学院和教务处各执一份存档。

3学校统一调整《思政社会实践》的开课学期及开课部门(调整至:短2学期、社科部开课)。

4)学校统一对“卓越计划”试点专业的“思政类”课程进行改革,实施新方案:总学时和学分不变,理论学时与实践学时各占一半。对于2010级的试点专业第12学期已完成和已安排任务的思政课在教务管理系统中不作更改,从第3学期起执行新的方案、使用相应的课程代码(详见附件三)。2011级及以后的“卓越计划”试点专业执行新的方案、使用相应的课程代码。

2、因系统录入错误(不涉及到调整教学计划)的调整

更正除“周学时”及“起止周”以外的其他数据,须由学生所在学院提交《教学计划教务管理系统更改申请汇总表》(附件二),经教务处批准后,由学生所在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提交更改申请。

3、对于培养计划中的选修课(任选课)因师资不足或其他原因不能在计划开课学期开课的课程,须填写在《教学计划教务管理系统更改申请汇总表》(附件二), 教务管理系统专业计划中课程信息不做删除处理,可将开课学期改至后面学期。

4、教务管理系统录入、更正操作时间安排

1)第一阶段:201136 2011年3月20

教务管理系统中对2011级专业教学计划权限开通,进行2011级各专业全部教学计划的录入或修改。

2第二阶段:2011321 2011年3月31

教务管理系统专业教学计划中,仅对 “周学时”、“起止周”二个字段开通权限,进行各年级各专业教学计划“周学时”及“起止周”的调整(切记:前面学期已开过课的课程,其周学时及起止周不能改动)。

3)更正除“周学时”、“起止周”外的其他数据,须于331前在系统中提交更改申请,其操作步骤为教学计划管理——>执行计划更改申请

二、全校性公共复合拓展课开课计划确认

各开课部门需对“全校性公共复合拓展课”(附件一),属于本部分开课的课程确认下学期是否开课,并由各教学单位教学负责人签字、部门盖章后,于41日前交教务处。

三、 课程库及专业计划信息维护

1、下学期所有开课课程,教务管理系统课程库中需维护完善课程信息:英文名称、课程类别、课程性质、课程归属、课程简介(1000字以内)、适用专业、先修课程、选课对象、课程的主要作用和目的(150字以内)、主要任课教师、主要参考书等信息,并确保与教学大纲、教学计划等完全一致。

2专业计划信息须完善维护的信息:最低毕业学分、必修课学分和各类选修课学分等。

3、所有信息须由开课部门指定专人撰写、专人维护教务管理系统,确保与教学大纲、教学计划等完全一致。时间要求:于本学期第十五周前完成以上信息的维护。

四、 其他说明

开课计划一经确定,不得再行调整。

浙江科技学院教务处

O一一年三月四日

通知及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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