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计划

各试点专业所在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分组召开“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作进展交流会的通知》(教高司函[2010247号)精神,请各试点专业所在二级学院就实施“卓越计划”工作进展、开展校企合作情况(列明企业名称)、引进企业课程或校企联合开发课程(列明课程名称)、引进行业企业界师资(列明教师姓名及其工作单位、学科/专业、称职等)、企业培养方案等方面工作进行分析总结,请于20101119日(本周五)下班前将书面总结报告交至教务处。

教务处

2010-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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