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试点二级学院:
教育部最近在天津召开“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启动会,标志我国工程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已进入实施阶段,根据教育部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要求,为使我校申报的6个试点专业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现将制定完善6个试点专业培养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试点专业所在的二级学院成立有合作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行业专家参与的“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作小组,负责试点专业培养计划的制定工作。
2.请组织学习教育部有关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文件,按照《浙江科技学院实施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培养计划制定原则意见》(见附件),根据试点专业申报实施方案,完成试点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的制定,组织相关专业的专家、企业专家对专业培养计划进行充分研讨、论证,同时写出论证报告。确保按时完成。
3.培养计划格式模块仍然使用2008版培养计划模板,培养计划中的文字说明、课程设置与实践教学等所有课程名称,均要求有中英文。
4.课程代码:按照2008版浙江科技学院课程代码的编制办法进行编制;全校性公共基础层次、公共拓展层次、公共复合层次的课程代码由教务处统一编制。
5.各试点二级学院在9月30日前,将制定的试点专业培养计划的电子稿及纸质稿件、专家论证报告等一并交教务处,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企业专家进行审核。
由于本次试点专业培养计划制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请各参与试点的二级学院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试点专业培养计划的制定工作按时完成。以确保试点专业2010级学生第二学期的教学正常进行。
教 务 处
2010年9月6日
附件:
1.浙江科技学院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培养计划制定原则意见.rar
2.原则意见附表一:全校性基础或拓展层次课程.rar
3.原则意见附表二:全校性拓展层次课程.rar
4.原则意见附表三:全校性复合层次课程.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