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计划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请各教学单位于近日内做好20222023学年第2学期开课计划确认、完善维护课程库信息和专业计划信息等相关工作,现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专业教学计划开课计划确认

开课计划确认期间(2022928日至20221021日),新的教务管理系统中各年级专业教学计划修改权限开放,可直接对下学期及以后的计划信息进行数据更正、增加及删除操作,但请谨慎进行数据更正、删除等系统操作,切不可误改已执行过的教学计划,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目前执行的各专业培养计划,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仔细核对各专业20222023学年第2学期开课计划(2018级、2019级、2020级执行2017版培养方案,2021级、2022级执行2021版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原则上不作调整,确需调整的,须提交《教学计划调整审批表》(附件一),经教务处批准后执行。开课计划确认无误后,各二级学院打印由教务管理系统中自动生成的各年级专业20222023学年第2学期教学计划,经教学负责人签字、部门盖章后,于1021日前交教务处。

特别提醒:“课程性质”和“课程类别”等信息数据的完整且准确,既有助于学生及时掌握已修读课程,从而能自主安排学习进程,确保按时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及修读各类课程要求;也有助于教务管理系统后续高效顺利运行。因此,请各二级学院在核对下学期开课计划课程信息的同时,全面梳理各年级专业整个四年的教学计划,对错误信息进行更正,对漏缺信息进行完善。

二、 完善课程库信息、专业计划信息

下学期所有开课课程,教务管理系统课程库中需有完善的课程信息:英文名称、课程简介(500字左右)、适用专业、选修课程、选课对象、课程类别、学时学分、课程的主要作用和目的(150字以内)、主要任课教师、主要参考书等信息。若存在信息缺省,须维护完善,并确保与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完全一致。请于114日前完成下学期所有开课课程的课程库信息维护。

教务管理系统中需有完备的专业计划信息最低毕业学分、必修课学分和各类选修课学分等。若系统中该相关数据缺省或有误,务必更正及完善。

特别提醒:“专业计划信息”数据准确与否,关系到学生能否正确合理地安排修读培养方案规定的各类课程和教学环节。

三、通识教育选修课(全校性公共拓展复合课)开课计划确认

为不断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学校鼓励、支持教师开设高质量、各类型的通识教育选修课(全校性公共拓展复合课),给学生提供更充足的课程资源。申请开设新的通识教育选修课(全校性公共拓展复合课),需填写《通识教育选修课(全校性公共拓展复合课)申报表》(附件五)二级学院教学督导组须对教师试讲情况进行评价,并附课程教学大纲,于11月4日前交教务处。各开课部门需对附件四中属于本部门开课的课程确认下学期是否开课,并填写20222023学年第2学期的《通识教育选修课(全校性公共拓展复合课)开课确认表》(附件四),电子稿于114日前发至教务处邮箱:2267260773@qq.com

 

附件:

1.浙江科技学院教学计划调整审批表

22017版和2021版部分公共部门开设的基础课程等

3.浙江科技学院新增开设课程申报表

4.通识教育选修课(全校性公共拓展复合课)开课确认表

5.通识教育选修课(全校性公共拓展复合课)申报表

 

2022928

 

上一篇:关于申报2021级辅修专业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申报2022年特色人才培养班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