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培养方案是学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要求的总体计划和实施方案,是学校组织和管理教育教学过程、实施教育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价的主要依据。为了更好提高卓越应用创新型人才培养质量,决定启动2021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修订工作相关具体要求
1.劳动教育以培养学生的劳动素养为主旨,强化劳动观念,弘扬劳动精神,提高动手实践能力。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印发《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劳动教育行动方案》(浙教教材〔2022〕4号)要求,高等学校劳动教育学时需大于32学时。我校劳动教育课程包括:(1)大学始业教育:1学分(包含16学时的劳动教育);(2)金工实习A:3学分(96学时);(3)金工实习B:2学分(64学时);(4)劳动教育与实践A/B/C:均为0.5学分(16学时)。各学院在保证劳动教育大于32学时的前提下,可结合自身情况选择开展相应课程。
2.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印发《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纲要》(教体艺厅〔2022〕1号)要求,公共艺术课程包括美学和艺术史论类、艺术鉴赏和评论类、艺术体验和实践类这三种类型,学生要在这三类课程中通过学习和考核,取得2个学分方可毕业,其中美学和艺术史论类、艺术鉴赏和评论类至少取得1个学分。
3.根据教育部等十部门印发《全面推进“大思政课”建设的工作方案》(教社科〔2022〕3号)的要求,对思政课程做出相应调整:“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由3学分改为1学分,新开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3学分,调整后,思政课总学分增加1学分。同时马克思主义学院对思政课程的代码进行了统一调整,具体课程信息可参考附件3: 2017版和2021版部分公共部门开设的基础课程等。
注:几类特殊专业(国际班、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中本一体化、中外合作办学、中德联合培养)培养方案修订同样要求劳动教育学时大于32学时,公共艺术课程至少选修2个学分。各学院制定培养计划时,可依据《浙江科技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性意见(修订版)》(浙科院教〔2021〕7 号)并结合各专业特色,选择相应课程。
二.2021版培养方案的学分计算方法
①独立设置的实验实践,1学分=32学时;②认识实习、工程技术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分散实践,1学分=1周。课程代码第5位为大写英文字母A、B、C,分别表示:必修课、选修课及校选修课。通识教育必修课及部分学科专业基础课、通识教育选修类课程代码参考附件3:2017版和2021版部分公共部门开设的基础课程等。
三.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对培养方案进行自查,特别是劳动教育学时不足32学时以及公共艺术课程未达标的专业,所有专业于2023年9月5日前对培养方案和相应课程的教学大纲进行修订,修改后提交word版印刷稿及对应的excel最终稿电子稿至教务处,务必确保两者保持一致,同时在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中也进行相应调整及维护。各专业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与学时安排表”及“实践教学安排表”里所有小计行、至少选修学分行、合计行等,需填制完整学分、总学时、各分配学时及各学期周学时分配等数据。(联系人:黄兰芳;行:210;电话:85070118;邮箱:2267260773@qq.com)
附件:
1.《浙江科技学院关于修订2021版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
2. 2021版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模板格式
3. 2017版和2021版部分公共部门开设的基础课程等
4. 2021版课程代码编制办法
教 务 处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