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浙江科技大学关于印发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性意见(2025版)的通知》(浙科大教〔2025〕7号),智能技术高峰学科群所属专业要结合各自专业的特点和要求,系统构建智能技术课程体系,将学科前沿知识、行业技术发展、最新科研成果等引入课程之中,打造一批特色专业课程。
智能制造与能源工程学院、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人工智能与信息工程学院、理学院5个学院应围绕智能技术的“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和“智能制造与机器人”两大产业群,优化整合学科资源,科学构建智能技术学科群、专业群,进一步梳理构建智能技术课程群,形成由通识教育课程群、学科核心课程群、专业主干课程群和复合拓展课程群构成的具有浙科大特色的智能技术课程体系。
请五个学院相关专业根据如上意见进一步梳理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加强智能技术课程群的系统化设计。
教务处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