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浙江科技大学本科生学业导师制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开展2024级学生学业导师制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须组织学业导师与学生见面会,学习宣传学校学业导师制实施办法,明确学业导师工作安排和要求;
2.由教师填写《浙江科技大学本科生学业导师申请表》(该表学院留存,见附件1);
3.已被聘任为学生学业导师的教师请根据2023-2024学年工作开展情况填写《本科生学业导师工作考核表》(见附件2)并交学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及不合格。考核表及考核结果学院留存备案;
4.各学院请在2024年11月15日前完成2024级学生学业导师的遴选与聘任工作并将《2024级本科生学业导师学院聘用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报教务处备案。
学业导师是学校育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师高尚师德师风的重要体现,是每一位教师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各学院的学业导师制度的制订、落实、实施情况将作为2024年度考核学院完成“学校运行与质量保障指标”的一项重要内容。
根据教务处安排,年终各学院将本学院2024年度学业导师工作总结(含开展情况、覆盖情况、开展成效等,重点考察学生除学科竞赛外的科研项目和成果,不超过3000字)报送至教务处,由教务处进行考核。
附件:1.浙江科技大学本科生学业导师申请表
2.浙江科技大学本科生学业导师工作考核表
3.浙江科技大学本科生学业导师学院考核情况汇总表
4.2024级本科生学业导师学院聘用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