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管理

2020-2021-1学期退学警示学生统计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科技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之规定, “每学期补考结束,学校对在校学生进行修读情况统计。每学期获得学分小于10学分的,给予退学警示处理”。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对于在2020-2021-1学期获得学分少于10学分的学生,相关学院应填报“退学警示学分统计表”。统计表的电子及纸质文档请于49日前报教务处(行政楼206)。

注意事项:

1、进修生、2020-2021-1学期已休学或退学学生不含;

2、获得学分为统计学期实际修读并获得学分的各类课程;

3、请务必关注相关学生所涉及的未在提交状态(缓提交)的成绩记录。

 

联系人:林丽  85070287

 

 

 

教务处

2021324

 

附件:退学警示学分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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