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管理


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本科生的学籍管理,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学校拟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未毕业学生予以清退。请各二级学院教学线与学工线协同,对本学院超过最长修读年限学生进行排查,做好学生的联系、告知及政策解读工作,并做好佐证记录及材料留存,安全平稳地做好此项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日期

内容


执行部门(人员)

1117


教务处从教务系统筛查超过最长修读年限学生名单,供二级学院参考。


教务处(学籍管理)

1118

核对,确认本学院超过最长修读年限学生名单。


各二级学院教务员

1119-1130

联系本学院超过最长修读年限学生,完成《学籍异动学生谈话记录表》(详见附件1),《本科生应予退学审批表》(详见附件2)


各二级学院辅导员

121-125

打印学生成绩单,整理全部材料,完成《应予退学本科生名单汇总表》(详见附件3),提交至教务处。


各二级学院教务员

126日之后


汇总,整理,安排教学例会相关部门共同审阅,批复,发布正式的红头文件。


教务处、学生处

注:根据《浙江科技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浙科院教[2017]44号)》第七条,我校学生在校学习实行基本学制何弹性学制:

1.四年制本科生基本学制为4年,修读年限为38年;

2. 五年制本科生(含2+3中德联合培养项目学生)基本学制为5年,修读年限为49年;

3.“专升本”本科生基本学制为2年,修读年限为24年。

未尽事宜可致电0571-85070121施老师, 办公室:行政楼206室


教务处、学生处

                           2022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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