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科技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进入毕业学年的学生,在9月初课程补考结束后,学校进行毕业资格预审,如所获必修课程学分比已开设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应取得的必修课程学分少于18学分以上(不含18学分),或者所获得总学分比专业培养方案规定最低修读学分(未开设的必修课程除外)少于40学分以上(不含40学分)者,不能进入毕业学年学习,应当予以降级。
经审核,以下同学不符合进入毕业环节学习的要求,将予以降级,具体名单见附件。
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0月30日9:00—2023年10月31日15:00。若有问题或异议,请于2023年11月1日10:00前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教务员老师反映。
附件:2024届不能进入毕业环节的学生名单公示
浙江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