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管理

各学院:

现将2024届学生进入毕业(学位)资格审核前应完成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预计毕业生名单

截止482024届预计毕业生名单见教学管理人员QQ群共享(不含出境交流等不在校学生)。

二、毕业生照片网上核对工作

各学院务必通知学生在416前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网页“图像校对”菜单中注册登陆后,核对照片信息。截止48日,仍有400余名预计毕业生未拍摄学历照片(具体名单请从教学管理人员QQ群下载),学院务必督促学生于430前尽快提交照片。各位学生要认真及时地做好照片信息核对,以免影响正常毕业。

三、学士学位授予条例的有关说明

学生学位授予参照《浙江科技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浙科院教〔202153号)执行。根据该细则第三条,学生在校期间,因平均学分绩点不足1.8但达到1.5及以上,或因该细则第二条第二、三款而不能取得学位的学生,符合9项条件之一者,在毕业前经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同意、教务处复核、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可授予学士学位。

符合9项条件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必须在毕业前获得相应的证件、证书等方可申请学位,申请时须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及相应复印件。

四、毕业资格预审

(一)审核依据

1.根据《浙江科技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第十节有关毕结业的规定,依据2020级(建筑学、城乡规划根据19级,专升本根据22级)教学计划(降级学生也可参照入学当年的教学计划),对本学院毕业班学生的课程成绩进行全面审核。

2.根据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教体艺[2014]5号)文件精神第9条: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毕业时,《标准》测试的成绩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根据我校体育部提供名单,未达标学生予以结业处理。(适用于20149月及以后入学学生。)

(二)审核方式

1.学生自审(仅作为最终审核结果参考)。可打印下发全部毕业环节学生学业成绩总表,并提供毕业审核用专业培养计划,让学生根据培养计划自行核对,将不能毕业名单汇总。(建议如下格式):

学号

姓名

性别

专业名称

结业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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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大学物理B1,B2-5,电路原理B-3,复变与积分变换函数-2,体质健康训0.5,外语c-4,体育-1,科研创新-2,绩点<1.8

2.终审。对照相应培养计划及学生自审结果进行逐一核对,形成最后毕业审核结论。

(三)时间截点

根据校历,2024届学生624日毕业典礼,之前需完成数据处理、证书打印、照片张贴、盖章制作等各项工作,因此各学院审核结果需在530日前上报教务处(具体格式及要求另行通知)。证书制作等工作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请各学院将上述要求通知2024届学生,并在相应时间内认真完成各项工作。




  教务处           

20244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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