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务管理

各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科技学院学籍管理规定》(浙科院【教200913号)第四十六条:结业学生凡未取得学分的课程和教学环节,可在规定修读年限内,根据学校的考核安排,申请返校参加免听课重修考核(补做);以及根据《浙江科技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浙科院财【20092号)第十二条规定:学生结业后回校参加换证考试的,按照参加考试的课程学分总数向计财处缴纳相应的学分学费,免收专业学费。

根据上述规定,本学期换证考试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要求。换证考试命题与期末正常考试命题要求一致,要以教学大纲为依据,试题内容应包括课程的主要内容,反映课程的基本要求。

二、组织形式:

1.学生在1225前填写《学生毕业换证考试申请表》(教务处网页下载),向二级学院提出换证考试申请;

2.二级学院审核,学生凭审核后的申请表到计财处按实际学分缴费

3.二级学院依据缴费后的申请表安排换证考试。外学院开课的课程于1230前报教务处考务岗,由教务处统一协调安排;本学院开课的课程自行安排,并将考试安排于14汇总报教务处;

4.所有换证课程考试安排于15统一在教务处考务管理网页公布。

5具体考试时间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通知。

教务处

20091211

上一篇:2009-2010-1期末换证考试安排

下一篇:关于落实期末考试监考教师及相关事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