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和安排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重修任务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重修预报名已于9月8日结束,请各开课学院根据报名情况,按照《浙江技学院本科生课程重修管理办法》 http://jwc.zust.edu.cn/Article/cfwj/201202/1560.html的有关规定,进行重修任务的安排和落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重修学生数达15人及以上的课程
原则上需开设重修班。重修班的授课学时不低于课程学时的1/3。单独开设重修班的课程,由开课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的“重修班上课安排”界面下达和落实任务及排课。
二、申请重修人数少于15人的课程
1、本学期有相同课程代码的课程开设
开课学院可根据报名人数确定是否增加独立重修任务,以免对任课教师的正常评教造成影响。对不新增独立重修任务的课程,由开课学院将该课程的重修报名学生名单添加到相应的课程中。与原安排课程有冲突的学生,开课学院根据学生申请调整到其他相同课程代码的教学班。对新增独立重修任务的课程,开课学院可将新增独立重修任务安排为该课程任课教师正常开课的时间地点(涉及到冲突使用的教室可以联系85070126管老师)。
2、本学期没有相同课程代码的课程开设,但有其替代课程开设
考虑到学分差异、教师评价等问题,原则上应新增独立重修任务,将新增独立重修任务安排为替代课程任课教师正常开课的时间地点。在重修学生和任课教师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开课学院亦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学生参加替代课程的随堂听课,将学生名单添加到相应替代课程中。
3、本学期没有相同课程代码的课程、没有替代课程及确无重修机会的课程
由开课学院视师资情况安排单独辅导。对于单独辅导的课程,应单独下达、落实重修任务,并要制定具体的辅导计划。鉴于现行数字化校园信息平台Jwgl未安排时间地点的重修任务不能输出成绩,教务处已在教学资源表里做好相应设定,可虚排一个时间(建议周六或周日),将上课地点定为“单独辅导”或“单独辅导答疑”,并事先通知教师和学生。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务必于重修课程开课前一周(五个工作日)完成重修课程的安排,同时通知学生上网查询并严格按照重修安排参加重修课程的学习。
浙江科技学院教务处
201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