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教学

通知

教务处〔20171

─────────

──────────────────────

关于公布2016-2017学年

第二学期开放实验立项项目名单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浙江科技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浙科院政2007104号)文件精神与教务处《关于申报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开放实验项目的通知》要求,经各二级学院、部、中心申报,教务处审核、批准,机械学院《会唱歌的火焰》等161项开放实验项目予以立项,其中小和山校区128项、安吉校区33(见附件);对实施开放实验项目工作的二级学院、部、中心予以相应经费资助,用于开放实验项目经费的支出。

希望相关二级学院(部、中心)分管领导、实验中心、开放实验项目负责人,积极开展实验室开放的宣传、组织工作,按要求在本部门网站上公告开放实验室概况、开放项目内容、要求、开放起止时间、联系地点、学生申请程序等相关信息;特别是联系方法务必广而告之,以便学生可以尽快地联系到指导教师,同时,做好组织学生选做开放实验项目与实验室开放的各项准备工作。

附件1.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开放实验立项项目名

单》(小和山校区)

附件2.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开放实验立项项目名

单》(安吉校区)

教务处

201713

上一篇:关于实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开放实验项目

下一篇:关于申报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开放实验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