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机关各部门、教辅及直属机构:
根据《浙江科技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浙科院政〔2007〕104号)文件精神与教务处《关于申报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开放实验项目的通知》要求,经各二级学院(部)申报,教务处审核、批准,机能学院《无人机装配与试飞测试》等145项开放实验项目予以立项,其中小和山校区116项、安吉校区29项(见附件);对实施开放实验项目工作的二级学院(部)予以相应经费资助,用于开放实验项目经费的支出。
希望相关二级学院(部)分管领导、实验中心、开放实验项目负责人,积极开展实验室开放的宣传、组织工作,按要求在本部门网站上公告开放实验室概况、开放项目内容、要求、开放起止时间、联系地点、学生申请程序等相关信息;特别是联系方法务必广而告之,以便学生可以尽快地联系到指导教师,确定选做项目、时间、地点、考核方式等相关事项,同时,做好组织学生选做开放实验项目与实验室开放的各项准备工作。
附件1.《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开放实验立项项目名单》(小和山校区)
附件2.《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开放实验立项项目名单》(安吉校区)
浙江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