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浙江科技学院关于印发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科院教〔2009〕25号文件精神,现将2010年大学生科技竞赛立项项目经费下拨各学院,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 A类竞赛从即日起可以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行政楼217)领取,B\C类竞赛凭相关竞赛文件来函或通知到教务处领取。
2、 竞赛经费由竞赛项目负责人依据竞赛情况协调使用,所在二级学院(部门)领导审核签字后到教务处提交竞赛经费使用清单,备案后到计财处报销。
3、 科技竞赛专款专用。报销内容:报名费、宣传费、竞赛仪器、材料费、竞赛交通费、省竞赛校内设点餐饮费(主要是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财会信息化竞赛)、相关会务费等。
4、 竞赛如果有其它必需的特殊费用支出,须经教务处审核。
教务处
201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