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20年暑假学生管理服务工作和暑期留校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附件一)要求,暑假期间原则上学生不予留校(留学生除外),但由于学校教学计划安排,暑假部分师生需参加认识实习、生产实习、课程设计、实验教学和科技竞赛等实践环节,为加强这部分师生的防控安全管理,请各学院按上述学校通知文件要求进行统计、审批,并报相关部门;同时,将暑假期间参加实践环节(包括金工、电工电子实习)的学生班级、人数及实践环节的类别等数据,填好《浙江科技学院2020年暑假实践环节安排情况一览表》(附件二)后,电子稿请于7月15日(周三)前发以下邮箱,该表格用于学校了解、掌握与检查学生暑假实践教学环节的实施情况。

请各二级学院、部、中心严格落实学校关于疫情防控要求与暑期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各项具体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指导(带队)教师或导师必须按照“谁申请、谁负责”的要求,认真履行学生暑期留校安全及防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职责,留校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校区)专班按防疫要求履行学生日常管理职责,学校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适时调整管理举措,请各单位及时关注,确保暑期实践教学、竞赛培训正常开展与师生健康安全。

叶老师,行政楼209室,电话:85070289,邮箱:18171512@qq.com

附件一:《关于做好2020年暑假学生管理服务工作和暑期留校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附件二:《浙江科技学院2020年暑假实践环节安排情况一览表》

谢谢合作!

 

教务处

2020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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