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团委、学工部:
根据《浙江科技学院大学生实践创新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浙科院教[2012]15号)有关精神,学校将通过进一步整合、优化教学、科研、实验室、实习基地等资源,建立各类校级大学生实践创新基地,为大学生实践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提供平台与支撑,引导与支持大学生开展各类科技竞赛与科技创新创业活动。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校级大学生实践创新基地的建设工作,现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要求
通过大学生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工作的开展,建设一支能力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指导教师队伍、建设一批学生实践创新活动的平台和项目、建立一批实践创新活动的开放场所、取得一批学生实践创新活动的成果,努力培养和提升大学生实践创新创业能力。
二、申报条件
1.拥有一支相对稳定、责任心强的指导教师队伍,能够承担指导学生科技竞赛和科技创新活动的工作,中心负责人一般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一定的学科竞赛基础,拥有在本学科领域水平先进、特色鲜明的校内实习基地、实验室和研究所等。
3.具备良好的硬件设施或丰富的教学、科研课题、项目来源,能为人才培养提供优质资源保障。
4.能满足学生参加科技创新、科技竞赛和开展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开放实验计划项目活动的要求。
三、申报程序
1.申报的二级学院(部、中心)、部门填写《浙江科技学院大学生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立项申报书》(见附件),每个学院或部门限报2个。
2.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对《浙江科技学院大学生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立项申报书》进行评审,并向全校公示拟立项建设各实践创新基地团队的组建情况。
3.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由学校正式命名并挂牌。
四、申报时间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团委、学工部请于12月28日(星期五)前将《浙江科技学院大学生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立项申报书》纸质稿一式2份,电子稿1份报教务处。
联系人:洪 哲,行政楼217办公室,联系电话:85070122;
邮箱:hongzhe2010@163.com。
附件:《浙江科技学院大学生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立项申报书》
教务处
2012年12月10日
立项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