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的培养计划,经教务处与工程实践中心协商后,对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的金工、电工电子实习进行了安排,具体请见“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金工、电工电子实习安排表”。请各二级学院根据此表,安排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的教学任务。教学任务录入时,请务必与实习安排表加以对照,时间、周次、班级、实习类别等与实习安排表是否一致,不要发生理论教学与实习冲突或教学周空缺现象。

教务处

2012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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