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

为了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提高学生实践动手能力,促进学生学用结合,增强毕业生就业竞争能力,根据《浙江科技学院学生职业技能培训和考证工作管理办法》(浙科院办〔200714号),《浙江科技学院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浙科教〔20072号)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02]230号),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培训课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价费[2006]201号)等文件精神,工程实践中心结合学校及中心的实际情况,拟开展面向校内学生的数控车工(高级)、维修电工(中级)、装配钳工(中级)职业技能培训,并依托浙江科技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进行上述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相关事项如下:

一、培训对象
参加过电工电子实习、金工实习的校内各专业学生。
二、培训人数
数控车工2030/班、维修电工3035/班、装配钳工3040/班。

三、培训时间
培训课时:数控车工(高级)为160学时,维修电工(中级)、装配钳工(中级)为80学时;培训起止时间为:数控车工(高级)2011102220111120;维修电工(中级)、装配钳工(中级)2011102220111120
四、技能培训内容

按数控车工(高级)、维修电工(中级)、装配钳工(中级)职业技能鉴定大纲相关要求进行培训。

五、学生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
.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各两份(统一用A4纸复印);
2
2寸免冠正面彩色近照二张(含表格照片,背后注明专业班级及姓名)。
六、培训及鉴定费用
1.
培训费用:数控车工(高级)680/人,维修电工(中级)、装配钳工(中级)380/人。
2.
鉴定费120/人。
3.
教材费按教材定价实收。
七、证书
鉴定合格者将获得数控车工(高级)、维修电工(中级)、装配钳工(中级)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八、学分

根据《浙江科技学院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文件精神,通过数控车工(高级)鉴定的的学生可获得创新学分2分,通过维修电工(中级)、装配钳工(中级)鉴定的的学生可获得创新学分1分。
九、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1
.报名地点:实验楼
-409
2
.报名时间:20119201020

3. 联系人及电话:朱老师,8507025213355780245

工程实践中心

2011.9.1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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