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

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提升学校本科教学质量,进一步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管理与持续改进,根据《浙江科技大学关于印发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的规定的通知》(浙科大教〔2024〕6 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教学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抽检范围

本次抽检范围为2024届(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所有进入毕业环节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的本科生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材料,包括:

1.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

2.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课题汇总表;

3.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表3);

4.毕业设计(论文)文献综述(表5);

5.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表6);

6.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日志;

7.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教学检查表(表14、表15)。

二、检查要求

1.第一阶段(2024年4月84月12日),指导教师自查。指导教师应对所指导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包括学生任务书、文献综述、开题报告等是否按要求完成,检查指导日志是否记录完备,并按要求填写中期检查表,及时上交相关材料至学院

2.第二阶段(2024年4月154月19日),二级学院自查二级学院应具有完整可行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书,并严格按照计划书要求开展工作,及时收齐所有需检查材料,并对所有检查材料进行自查,及时整改所发现问题,所有材料需签字地方皆应签字齐全,电子稿须有电子签名。

同时,学院应将教师与学生材料按指导教师建立文件夹,相应指导教师文件夹内应包括所有要求文件,如:学生任务书、开题报告、文献综述,中期检查表(指导教师填写)等,每个专业的形式要统一。学院自查中需准备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课题汇总表,并按要求填写中期检查表(附件1)。

3.第二阶段(2024年4月22日4月26日),学校和学院交叉检查(见表1)学校督导组将协同教务处和各相关二级学院教学院长、专家对各学院开展检查和互查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主要围绕相关材料开展以下三方面内容:

1)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开题报告、文献综述是否符合学校文件规定书写要求,选题内容是否符合专业发展定位,是否一人一题;

2)指导教师是否按要求进行论文指导工作,指导日志及中期教学检查表是否记录完整详细,能否体现教师指导过程;

3)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是否准备充分、循序渐进,是否对学院内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整体情况管理落实到位,抽检材料是否完备且符合要求。

1  2024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教学检查学校检查安排表

抽查时间

检查学院

交叉检查学院

2024422日上午8:30-11:30

机能学院

电气学院

2024422日上午8:30-11:30

环资学院

生化学院

2024422日下午13:45-16:30

电气学院

机能学院

2024423日上午8:30-11:30

信息学院

理学院

2024423日下午13:45-16:30

建工学院

中德工程师学院

2024424日上午8:30-11:30

生化学院

环资学院

2024424日下午13:45-16:30

艺术学院

经管学院

2024425日上午8:30-11:30

经管学院

艺术学院

2024425日下午13:45-16:30

人文学院

外语学院

2024425日下午13:45-16:30

外语学院

中德学院

2024425日下午13:45-16:30

中德学院

人文学院

2024426日上午8:30-11:30

理学院

信息学院

三、检查结果应用

中期检查结束后,教务处将整理所有专家检查意见反馈给相关学院并发布通告。各二级学院针对所存在的问题仔细分析,认真总结,及时改进。

(1)请各学院根据自查情况认真填写《浙江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附件1),于4月19日14:00前电子稿上交至邮箱2058104283@qq.com,纸质稿交至行政楼209。

(2)针对存在问题的相关学院需按照要求认真落实,并将整改报告于5月27日将电子稿上交至邮箱2058104283@qq.com纸质稿交至行政楼209。

    联系人:高璐  联系电话:0571-85070450

教务处 学校教学督导组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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